华师团委〔2024〕7号 关于同意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第十次代表大会的批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学院委员会:

你委2024429日提交的《关于召开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学院第次代表大会的请示》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如期召开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学院第次代表大会;同意柏佳莉(女)、陈映彤(女)、黄浩成、简雯琪(女)、江博晨(女)、兰铭雯(女、畲族)、刘沛然(女)、刘鑫萌(女)、孙一宁(女)、谭雪莹(女)、慕晴晴(女)、王硕(女)、王潇(女)、叶懿(女)14位同志为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学院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请按要求认真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大会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青发﹝202314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青发﹝2023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会后将选举结果报送我委。

此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