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团委〔2023〕27号 关于同意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书记调整的批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你委2023年9月4日提交的《关于调整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九届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书记的请示》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简雯琪同志任你委副书记;同意刘沛然同志任你委书记。任职期从2023年9月5日计起。

此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