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团委〔2023〕14号 关于同意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 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副书记调整的批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委员会:

你委2023年3月21日提交的《关于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副书记调整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免去容诗雅同志的副书记职务;同意刘佳鑫同志任你委副书记。任职期从2023年3月22日计起。

此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