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团委〔2021〕17号 关于同意召开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第九次代表大会的批复

关于同意召开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第九次代表大会的批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你委2021年421提交的《关于召开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第十次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如期召开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次代表大会同意你委审议通过法学院团委第八届第三任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法学院团委第九届第一任委员会成员、听取法学院团员代表建议并对提案进行答复、表彰2020——2021学年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等会议内容。同意张育同志为团委书记候选人,李璇(学生)为团委副书记候选人;同意杨倩(学生)等15位同志为委员候选人。

请按要求认真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大会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青发﹝2016﹞1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会后请将选举结果报送我委。

此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5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