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召开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第九次代表大会的批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你委2021年4月21日提交的《关于召开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如期召开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第九次代表大会;同意你委审议通过法学院团委第八届第三任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法学院团委第九届第一任委员会成员、听取法学院团员代表建议并对提案进行答复、表彰2020——2021学年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等会议内容。同意张育同志为团委书记候选人,李璇(学生)为团委副书记候选人;同意杨倩(学生)等15位同志为委员候选人。
请按要求认真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大会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青发﹝2016﹞1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会后请将选举结果报送我委。
此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