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共青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共青团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深化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0]7号)的实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为遵循,在“大思政”和“三全育人”格局中,把握功能定位,履行职责使命,推动学校团组织切实发挥政治功能。要进一步破解制约学校共青团发展的思维定势和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围绕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新要求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按照党的要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改革措施
(一)改进政治教育机制
1.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校团员青年队伍作为首要任务,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青年政治骨干。
2.把推优入党作为学校团组织的履行政治功能的重要抓手,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即“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规定,推动完善党、团组织联合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工作机制,使经过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的团员比例达到60%以上。
3.完善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机制,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实践导向,办好入党积极分子示范班,引导青年深入社会基层学习锻炼;“青马工程”学员中学生团干部应占60%以上,适当吸收学生会、学生社团骨干和表现优秀的党员或团员,对达不到培养要求的学员严格淘汰。
(二)健全实践教育机制
4.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学校和社会相衔接,创新团员服务社会的常态化方式和载体,引导大学生团员在服务社会中提升社会化能力,促进其在社会生活和全体公民中彰显先进性。
5.突出“三下乡”、“返家乡”、志愿服务等工作项目的教育功能,组织大学生团员积极参加大学生寒假调研、暑期社会实践、“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林芝支教队、劳动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大学生团员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奉献社会、厚植家国情怀。主动融入地方区域化团建工作,建立大学生团员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工作机制,面向社区和群众开展服务,引导大学生团员积极服务社会。
6.将团员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表现作为“第二课堂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团内评优、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推进大学生寒暑期社会实践、大学生志愿服务的非正式课程建设;推进“勋章志愿者”评选,积极选树优秀典型,彰显团员青年先进性。
(三)改进组织运行机制
7.突出团支部在班级同学思政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工作中的引领主导作用,共青团员评奖评优、推荐举荐等须经支委会通过,团员大会决定。
8.完善支委会和班委会协同工作机制,倡导学生党员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鼓励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
9.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持续开展全校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百优团日活动”、“十佳团日活动”评选。激励先进支部,整顿后进支部,未达标的团组织及其委员不能参评团内荣誉。
10.校团委要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对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工作人员的遴选把关和日常教育,严格管理监督,严肃述职评议制度,优先推荐班级团支部委员担任学生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工作人员,从骨干力量配备上保障团学组织形成合力。严实各级团组织从严指导管理学生会组织的政治责任。
(四)创新组织动员方式
11.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把团的组织生活与学业进步、实践锻炼、社会参与相结合,创新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即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探索组织生活新模式,提升组织生活的时代性。
12.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和非正式课程实施方案,做好“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课程开发和组织实施,推动“第二课堂成绩单”规范化、课程化、制度化,使其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13.提升团的活动质量,突出校内“团”字号、“青”字号品牌的育人功能,继续提升“紫荆青年”“华南师大学生会”“华师校研会”等团学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推进“青网工作坊、“青春演播厅”、“学者下午茶”“未来教育家”品牌项目的持续创新,扩大团组织活动的参与面,使广大青年师生在团的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
三、组织实施
1.提高党建带团建实效。学校党委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一并部署、同步考核。将团建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在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中,按照在校生规模保障校级团委工作经费。
2.健全指导落实机制。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将“党建带团建”纳入教育督导内容。落实教师团干部在课时计算、职称评定、职级待遇、工作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3.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学校团委书记每年须向上级团组织述职,其评价结果区分不同等次,反馈学校党委。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要将评价结果与教师团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挂钩,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及时调整。完善团干部上讲台制度,教师团干部每人每学期讲团课不少于2次。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