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团委[2017]50号 关于任命2017-2018学年度校团委书记助理的决定

关于任命2017-2018学年度校团委书记助理的决定

 

根据校团委书记助理调整的需要,经校团委笔试、面试和考察,决定任命韦连珠、何逸文、李斯棋、陈璇、韦家俊、陈慧萍、洪佳文、朱君辉、陈鸿佳、何钰婵、杨斯敏等11名同学为校团委2017-2018学年度书记助理,任职时间从2017年9月1日计起,任期一年。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