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团委[2016]5号 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各二级团组织: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团省委和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紧扣思想引领和人才培养两大战略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优异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决定授予历史文化学院“承中华传统,颂文化美韵”文化育人精品活动项目等18个项目“优秀工作项目”荣誉称号;授予教育科学学院13小学教育支部等27个团支部 “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教育科学学院14教育学勷勤创新支部等74个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王丹丹等8位同志“优秀基层团委书记”荣誉称号;授予许钊钿等97位同学“优秀团支部书记”荣誉称号;授予李银花等29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刘安琪等30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林诗琦等1176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全娟等359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再接再厉、严于律己、奋勇争先、争取更大的进步!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努力学习、锐意进取,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团的主业,自觉为推进华南师大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广东转型升级发展战略贡献青春力量!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