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学组织、社团、青年团体:
为响应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23号)要求,引领广大青年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现面向全校实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年引领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我学习、我践行、我成长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融入青年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通过青年大学生自己的方式进行内涵解读、思想研讨、材料推送、活动设计和推广策划,在校园里开展系列线上线下活动,推动广大青年以积极的姿态传播和践行“青春梦”、“中国梦”,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者、宣传者和实践者。
二、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起长期实施。本通知征集至2015年。
三、活动对象
校内各级团学组织、青年团体、全体学生
四、活动安排
进一步夯实学校、学院、基层团支部三级联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团学组织、青年团体和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采用试点创建、项目承办、活动征集等方式开展实践活动;同时与大学生关注度、参与度高的网络媒体合作,共同设计、打造形式新颖、广受欢迎的活动。
(一)创建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春引领计划”试点单位
1.创建时间: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
2.面向对象:各二级团委
3.创建内容: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机制,有新思路和新举措;
(2)结合学生多样化需求、贴近学生关注热点,加强分类引导,助推青年成长;不断创新更富吸引力、亲和力和感染力的新媒体宣传方式,解读和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线上线下的良性互动,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
(3)深入挖掘青年大学生、青年教师、优秀校友等代表性群体的典型事迹,在校园和校友中寻访“身边好同学”、“最美华师人”,汇聚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
(4)充分发挥本单位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组织基层团组织、各类理论学习类社团和广大团员青年,开展“与信仰对话”、“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主题系列活动。
4.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二级团委要认真研究此项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基础积极申报试点创建;应确立“青春引领计划”为本单位思想引领类教育活动的主品牌,做好长效机制设计,着重加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性认同和自觉践行,建设品牌文化,加大宣传推广;
(2)各试点单位统一冠名为:“华南师范大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春引领计划’试点单位”,各单位要制定实施计划,做好经费预算,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和音像材料;
(3)申报试点单位请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于12月22日前申报,具体联系方式后附。
(二)征集一批“青春引领计划”思想教育类校园精品项目
1.活动时间: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
2.面向对象:校内各级团学组织、青年团体、学生团队或个人
3.征集形式与内容:
可选取核心价值观的一个或多个关键词,围绕关键词策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方案,择优审批予以立项,由校团委提供经费支持,并在校内予以宣传推广,打造一批思想教育类校园文化精品活动,类型如下:
(1)线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青春演播厅、真人图书馆、社团领袖开讲啦、图片展、口述价值观、PPT演绎、演讲、辩论等项目;
(2)线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微讲坛、微展播、微视频、微调研、微动漫、广播剧、图文稿等,以及其它符合要求的活动项目。
4.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立项系列活动统一冠名为:“华南师范大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春引领计划’精品项目”;
(2)立项活动项目要做到专款专用,认真推进项目实施开展,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情况及活动信息,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和音像材料;
(3)各级团学组织的申报方案报校团委,社团、青年团体、个人通过校社联申报,请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于12月26日前申报,具体联系方式后附。
(三)开展“与信仰对话 为青春导航”百优主题团日活动
1.活动时间: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
2.面向对象:各基层团支部
3.活动形式与内容:
以“与信仰对话 为青春导航”为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面向各基层团支部深入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由青年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年自觉把个人梦想融入中国梦之中,激励广大青年奋发进取、奋斗成才。校团委将择优评选100个团日活动方案予以立项,提供经费支持,后期组织“百优团日活动”评比表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组织三十场“对话·核心价值观”专题报告会
1.活动时间: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
2.活动形式与内容: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由相关学院和团学组织承办,在校内组织三十场“对话·核心价值观”专题报告会,积极引导青年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将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列为全年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发动相关团体和个人申报,认真组织学生参与,注重收集整理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素材,及时汇总报送校团委。其中线上活动成果需通过校团委“紫荆青年”微信平台“【青春引领计划】”栏目、官方微博“@华南师大共青团”的 #青春引领计划# 话题统一展示。
六、申报方式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scnutwxcb2013@163.com
纸质版上交:
石牌校区行政楼325办公室,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24办公室,
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5办公室。
联系人:李喆慧 85211036
陈晓钰 15625066510
附件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春引领计划”试点单位申报表
附件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春引领计划”精品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_**附件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春引领计划”试点单位申报表**_
_**附件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春引领计划”精品项目申报表**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