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你委6月9日的《关于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委员及副书记调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免去潘琳琳同志的团委副书记职务,免去莫畅、潘琳琳、李斯杰、王淑嫔、蔡思敏、李毅威、刘宇7位同志的团委委员职务;同意增补刘颖、翁逸和、张子珩、潘彤、孟庆怡、李伟杰、吴礼沐7位同志任团委委员,增补叶晓梦同志任团委副书记。
此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你委6月9日的《关于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委员及副书记调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免去潘琳琳同志的团委副书记职务,免去莫畅、潘琳琳、李斯杰、王淑嫔、蔡思敏、李毅威、刘宇7位同志的团委委员职务;同意增补刘颖、翁逸和、张子珩、潘彤、孟庆怡、李伟杰、吴礼沐7位同志任团委委员,增补叶晓梦同志任团委副书记。
此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