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你委6月6日的《关于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委员及副书记调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免去管彬同志的副书记职务,免去管彬、孙全、陈思敏、李锐、林允槟、吴子流、张荣伟、赖璇、彭家瑶、曾高远、林泽雅、谭嘉怡12位同志的委员职务;同意增补林泽雅、谭嘉怡、陈麟羽、唐佳竹、杜敬朗、曾昭绮、沈超凡、朱晓红、吴妃仪、黄雪莹、黄鼎权、丘韦炜、李健华13位同志任你委委员,同意林泽雅同志任你委副书记。任职期从六月六日计起。
此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