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2014学年度华南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

各二级团组织:

过去一年,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喜迎八十周年校庆全校教职员工、团员青年携手并进,积极参与学习和落实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及时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团建创新工作,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建设枢纽型共青团,激励我校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在我校团员青年中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今年“五四”期间,校团委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团总支)、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特色品牌工作项目、年度创新工作项目、优秀基层团委书记共10个项目。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 班子分工明确,作风扎实,熟悉业务,积极工作,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开展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班子成员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

2. 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团费收缴正常,能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和政府新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工作,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 团员组织观念强,参与组织生活热情高,能按时缴纳团费,自觉履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班风学风,支部整体精神面貌积极向上,支部成员的学业总体水平高或有较大进步。

4. 全体团员本学年没有受任何处分。

(二)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除应具备先进团支部的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 支部工作有亮点,有特色,工作业绩突出。

2. 支部活动内容丰富,适合新时期青年的特点,实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的有机统一,团员青年参与度高。

3. 支部团员认真学习,综合素质高,2013年5月至今曾获市(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三)优秀共青团员

1. 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 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奉献精神。

3. 集体观念强,积极支持和参与团的活动,在团员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 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5. 自2013年5月至今,学业排名在本支部或本年级40%以内,无重修科目。

(四)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在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学业成绩优秀,自2013年5月至今,学业排名在本支部或本年级40%以内。

2. 认真钻研学术,自2013年5月至今,有优秀论文或科技成果公开发表或在校期间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五)优秀团支部书记

1. 至今担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

2. 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团的工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 业务熟悉,责任心强,认真做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和团费收缴等工作;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团员参与热情高;本支部的工作计划详尽,落实到位,注意总结经验,规范制度,凸显特色。

4. 所在支部的支部建设工作成绩突出。

5. 自2013年5月至今,学业无重修科目,在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均能起到表率作用。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

1. 至今在我校共青团系统(各级团组织)任职满半年或半年以上。不含学生会系统、社团联合会系统、青年志愿者协会系统、红十字会系统,不含艺术团、师大青年、广播站、新浪通讯站等组织中的学生干部。

2. 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3. 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 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能根据上级团组织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务,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 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

7. 学习优良,自2013年5月至今,学业无重修科目。

(七)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在具备优秀共青团干部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团工作中起到核心骨干作用,能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突出;在团干部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在团员中享有较高威信。

2. 学业成绩优秀,自2013年5月至今,学业排名在本支部或本年级35%以内。

3. 自2013年5月至今,所负责的团工作或本人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的表彰或奖励。

(八)特色品牌工作项目

1. 能够很好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组织建设、民主建设、阵地建设等方面推进团建工作创新的。

2. 主题活动在校园或社会产生了良好反响的。

3. 近两年本单位共青团工作最具特色的。

(九)年度创新工作项目

1. 近一年围绕共青团的根本职能和面临的时代课题推出的新的工作项目,项目开展顺利并取得明显成效。

2.项目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十)优秀基层团委书记  

1.基层团委书记任满一年。

2.熟悉业务,勇于创新,能够遵循青年工作规律,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委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拓展团工作新途径、新领域,有效提高团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所在团委的各项工作在学校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个别品牌工作在全省有一定影响,2012年5月以来所在团委或本人曾获得校级或以上的表彰或奖励三次以上。

3.主动学习和掌握青年工作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学习与生活情况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新时期团工作的特点、规律和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4.群众基础好。在本单位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推荐名额

1. 先进团支部的推荐名额按支部总数的10%计算(支部人数多的院系酌情调整名额),其中包括1个红旗团支部的推荐名额(南海校区为2个),推荐名额不足1个的单位按1个计算。

2. 优秀共青团员的推荐名额按本、专科生团员总数的4%计算,其中包括1名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推荐名额(南海校区为3名)。

3. 优秀团支部书记的推荐名额按支部总数的10%计算,推荐名额不足1个的单位按1个计算。

4.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推荐名额按团员人数和支部数各占比例的一半计算,推荐名额总数约占全校团干总数的10%,其中包括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推荐名额(南海校区为3名)。

计算公式:全校团干总数×10%×(院系团员人数占全校团员总数的比例50%+院系团支部总数占全校团支部总数的比例50%)。

5. 特色品牌工作项目、年度创新工作项目以自愿申报为原则,每个单位可申报1-2项。

6.优秀基层团委书记以自愿申报为原则,每个单位可申报1个。

7. 研究生院、华师附中、国防生的推荐名额另行计算。


四、申报要求

1. 填写推荐表。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表,其中申报“红旗团支部”的要在相应推荐表的“备注”栏注明“红旗团支部”字样,申报“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或“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要在相应推荐表的“备注”栏注明“标兵”字样。

2. 撰写评优材料。评优材料要突出先进性和典型性。申报“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集体或个人需附2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介绍该集体或个人自2013年5月至今的情况;“特色品牌工作项目”、“年度创新工作项目”或“优秀基层团委书记”需附2000-3000字的介绍材料;申报项目奖的具体名称可先自拟,如“固本强基工程项目”、“校园文化突出贡献项目”、“科技创新项目”、“创业就业工作优秀项目”、“志愿者工作优秀项目”等,最终奖项名称由校团委讨论决定。

3. 请各院(系)团委统一填写《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名单一览表》、《优秀个人学业情况一览表》和《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其中《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名单一览表》必须有本单位党组织的推荐意见,《优秀个人学业情况一览表》必须经本单位教务员审核并签名盖章。各院(系)团委书记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名单一览表》上签字盖章后方能上交校团委。

4. “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的推荐表一式一份上交。“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以及“特色品牌工作项目”、“年度创新工作项目”或“优秀基层团委书记”的推荐表(或申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交。《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名单一览表》、《优秀个人学业情况一览表》和《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上交。所有材料必须提供电子版。

5. 材料上报时间。各单位于4月22日(星期二)下午17:30前将推荐表、评优材料、《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名单一览表》、《优秀个人学业情况一览表》和《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送至校团委(石牌校区:行政楼325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24室;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5办公室)。电子版须在4月17日(星期四)前上交(石牌校区发至邮箱:scnuzzb@163.com;大学城校区发至邮箱:scnutgwzzb@163.com;南海校区发至邮箱:nhtgwzzb@163.com)。

各院(系)团委要充分争取本单位党组织的支持,并在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评优的各项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规范评选程序,遵循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推荐上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准确、客观;在评选和推荐的过程中认真总结本单位一年来的工作,积极挖掘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典型代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树立可学可敬的青年典型。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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