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你委五月十日的《关于召开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委如期召开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同意肖全先同志为书记候选人,管彬同志为副书记候选人。请按要求认真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大会选举工作按照中青发[1992]3号文件以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后将选举结果报送我委。
此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你委五月十日的《关于召开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委如期召开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同意肖全先同志为书记候选人,管彬同志为副书记候选人。请按要求认真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大会选举工作按照中青发[1992]3号文件以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后将选举结果报送我委。
此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