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委员会卢文延等同志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委员会:

  你委九月十三日的《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委员会关于卢文延等同志任职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卢文延同志任你委副书记;同意吴蓉同志任你委兼职团干。任职期从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计起。

  此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