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委员会曾碧霓同志任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委员会:

你委六月二十九日的《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委员会关于曾碧霓同志任职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增补曾碧霓为你委委员;同意你委任命曾碧霓为你委学生副书记。任职期从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计起。

此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