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委员会委员与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你委九月十九日的《关于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委员会委员与书记调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免去卜姝华同志的委员和书记职务的决定;同意你委增补陈巧年同志为你委委员;同意陈巧年同志任你委书记的决定。任职期从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计起。

        此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