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你委九月十九日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免去潘国雄同志的书记、委员职务,同意邱华妹同志任你委委员、书记,任职期从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计起。
此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