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 现将团省委《关于在全省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团粤发 〔2010〕1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开展活动,以确保我校共青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稳步推进。 附件:《关于在全省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七日 |
原件下载:
|
1:关于在全省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下 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