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红十字会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红十字会:

为传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强化红十字会成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我校红十字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2026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红十字会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统计时间

2025年5月1日-2026年8月31日。

二、奖项设置和参评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设团体奖项和个人奖项两项。

(一)团体奖项:优秀红十字会

参评条件: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与校红十字会章程,恪守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

2.积极响应上级红十字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与活动,按时落实相关任务,活动实施成效良好。

3.院系红十字会学生理事会组织架构健全,岗位职能分工科学合理;具备完善的协会章程与内部管理制度,组织运行规范有序。

4.常态化策划开展红十字特色主题活动,活动数量达标,贴近同学需求,在学校和学院获得良好反响。

(二)个人奖项:红十字会工作先进个人

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优秀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勤劳刻苦的作风;

3.为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学习成绩良好,2025-2026学年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4.2025-2026学年在红十字会系统任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能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表现优秀;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为;

(2)评优过程中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为自己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受过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处分以及公安机关处罚。

三、评审方式和推进步骤

(一)动员申报

评选工作启动后,各红十字会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各红十字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选和推荐,所有推报的名单需要在协会内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方可推报。

(二)审核评优

评选工作小组在各红十字会初审及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复审,产生候选名单。

(三)公示表彰

对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认最终获奖名单并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安排

(一)提交材料清单

1.公示无异议材料

2.《优秀红十字会申报表》(附件1);

3.《优秀红十字会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3);

4.开展红十字活动的相关照片、图片5张(按实际活动名称命名);

5.《红十字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4)。

(二)工作说明

1.各红十字会要认真审核报名者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核证明材料的有效性,进入复审阶段后不接受补交;

2.本次评优仅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可编辑原word版和盖章pdf扫描版),无需提交纸质版;

3.各学院按附件6模板格式汇总报名材料,统一命名为“××校区××校园+学院名称+评优申报材料”,于2026年11月8日(周日)17:00前将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候,不接受报名者个人单独提交材料。

(三)材料提交方式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 :scnuxqxmishuchu@163.com

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scnuxqx@163.com

佛山校区南海校园 :scnunhqx@163.com

汕尾校区滨海校园 :scnu_swxzsytw_qx@163.com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   苏春悦 13676015710

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  古 颖 15812645409

佛山校区南海校园   刘书龙 18075863048

汕尾校区滨海校园   高雯雅 13713515626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南师范大学红十字会学生理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 优秀红十字会申报表.doc

附件2  红十字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3  优秀红十字会申报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4  红十字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5 红十字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6 整理模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