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现转发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东北振兴产业升级专项赛通知如下:
一、赛事内容
本次赛事共设5个参赛组别:
(一)农业绿色发展
围绕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当好国家粮食稳产保供“压舱石”,鼓励聚焦宜业宜居和美乡村建设、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发展农牧业新质生产力等内容设计项目,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二)数智赋能产业
围绕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鼓励聚焦装备、石化、冶金、材料、消费品等传统优势产业设计项目,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三)清洁能源转型
围绕发展风电、光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建设风光火核储一体化能源基地,鼓励聚焦新型电力系统、能源装备产业、用能升级转型等方向设计项目,构建清洁低碳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四)生态资源保护
围绕保护利用东北的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优势,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鼓励聚焦现代生物技术、冰雪经济、林下经济、海洋经济等绿色低碳产业设计项目,促进地区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
(五)国际交流合作
围绕加强东北亚区域合作、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鼓励聚焦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助力兴边富民等方向设计项目,深化东北地区与世界各国在产业、科技、文化等领域合作交流。
注:本组别要求团队成员中具有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读学生(不含中外联合办学双学籍学生)成员占比不少于30%。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人员要求
2026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国内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每个团队不超过15人(含作品申报者),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5名教师指导完成。可以跨专业、跨学校、跨地域组队。参赛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鼓励支持国外学生独立参赛或中外学生联合组队参赛。
(二)参赛项目要求
1.紧密围绕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具体课题,开展实践研究。鼓励各团队将“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与学术研究、创新实践相结合,通过扎实的调查研究,为东北全面振兴提出具有现实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2.符合《“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要求,鼓励超越概念和基础研究阶段,能够提供一套基于实际应用需求的解决方案或原理样机,并有意愿参与概念验证、形成商业计划。
3.提交项目简介(500字以内,将通过“挑战杯”项目库公开,请做好脱敏处理)、商业计划书(正文内容不超过12000字)、项目介绍材料(除封面封底外20页以内PPT)、其他支撑材料等。
4.每学院选送参加东北振兴产业升级专项赛的作品数量不设限制,但同一作品不得同时参加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其他赛道的评比。
三、赛事安排
东北振兴产业升级专项赛的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参赛学生、学校及省级组委会可登录国赛网站(https://2026.tiaozhanbei.net/),按导航提示进行操作。
(一)校级推报(8月6日9:00至8月15日24:00)
1.学生填报
参赛学校负责组织本校参赛学生登录竞赛网站进行作品申报。参赛学生须仔细填写类别信息、团队及指导教师信息、项目信息等内容,上传PDF格式的商业计划书和项目介绍材料PPT(均须使用全国组委会发布统一模板)。根据需要上传视频、图片、专利、论文、媒体报道、获奖证明等支撑材料。如涉及工商注册信息、论文、专利,须在详情页填写详细信息,确认后在线提交。申报方式以竞赛网站作品申报流程说明为准。请学院于8月14日前为单位提交汇总表,多个项目请排序推荐,同时项目完成系统申报。汇总表提交至邮箱:scnukdb@163.com。
2.校级审核
学校在申报系统内进行审核。审核重点如下:
(1)匿名规范性:商业计划书、项目介绍材料、支撑材料等所有项目材料须隐去任何形式的学校名、学校标志、院系名称(含LOGO)、导师(含校外指导)姓名等体现推报单位名称的信息,作品及附件中的参赛学生姓名须保留。
(2)材料佐证:商业计划书、项目介绍材料PPT及支撑材料中所引用的工商注册、论文、专利等信息,均须在详情页中逐项、完整、准确地填写对应信息。请务必确保各项材料之间信息数量吻合、内容互证一致,且真实有效。
(3)模板使用:商业计划书、项目介绍材料(PPT)须使用全国组委会发布的统一格式模板,符合其中各项要求。
(4)成果时限: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成果。(时间在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以外的专利和论文不能在系统及PPT上体现,可以在支撑材料中体现)
(5)信息公示:参赛项目必须于申报前将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学校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将公示截图随项目一同报送。跨校申报的项目,必须注明学生、学校信息并在所有学生及指导教师所在学校进行公示。中外学生联合组队参赛的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读学生(其中包括有国外学籍的外籍学生及中国籍海外留学生)由国内推报高校进行公示。(注:由学校统一公示)
(6)参赛创业项目如已成立公司,其法定代表人须为项目申报人本人。
(7)凡有合作者的项目,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专科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推报作品可归至专科组)、本科组、研究生组分别进行评审。
(8)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竞赛全国决赛的当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项目;若所在学校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前2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项目。本硕博连读生,按照4年、2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其他贯通培养学制应根据是否取得本科学历划分学段)。博士研究生可作为项目团队负责人参赛,且在团队中不受人数限制。
(9)鼓励“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成果转化为创业项目参赛。除此之外,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创新创效竞赛以及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国赛奖项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10)系统内推报项目信息须与《申报作品汇总表(校级)》《申报作品汇总表(省级)》、高校公示情况(包含作品名称、赛道、组别、项目申报人、团队成员组成及排序、指导教师及排序等)保持一致。
(11)国外学生(主要指有国外学籍的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独立参赛,须与全国组委会秘书处直接联系办理相关报名事宜,相关项目成绩单独排序授奖。
3.校级推报(8月20日前)
学校按照作品质量在系统内排序,导出《申报作品汇总表(校级)》,加盖校级组委会公章并上传系统,与推报作品一同提交至省级组委会审核。
注:校级推报完成后,任何有关项目名称、作者、指导教师的信息不得修改。
(二)省级审核及推报(8月31日前)
省级团委组织资格审查,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对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后推报。
(三)国赛初审
参照主体赛模式,评审项目材料,确定参加终审项目名单和三等奖若干。
(四)国赛终审
国赛终审与主体赛同期开展,参与项目展示答辩的成员最多3人。终审将组织专家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的发展前景、市场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团队协作等方面。所有参赛项目最终评选出特等奖和一、二等奖若干。对其中成长潜力强、有在东北地区落地意愿的获奖项目,提供针对性配套服务和政策支持。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丁旋、张硕
联系电话:020-85211037
15336321885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7月30日
附件2: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商业计划书模板.doc
附件3: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汇报模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