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支教团思想政治引领和服务西部作用发挥,提升招募质量,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华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华师〔2024〕6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学校启动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遴选及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具备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的我校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广东省内欠发达地区基层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以及基层青年工作等。
二、遴选对象
愿意投身西部支教志愿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专业能力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具备在艰苦条件下开展工作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遴选名额
教育部推免名额现暂未下达,具体待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后方可确定。
四、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学业综合成绩基本要求要与所在学科专业普通类推免生综合成绩基本要求保持一致。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纪违法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入选。
(四)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推荐办法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办法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综合素质考核分数(85%) + 附加分(15%)”计算。推免的附加分加分细则见附件1。
六、推荐程序
(一)组织报名(2026年6月)
各学院广泛宣传,组织学生报名申请。
(二)学院推荐(2026年7月上旬)
学院须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考核遴选、推荐公示等工作。
1.资格审查。严格对照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凡不符合条件者不得推荐至学校考核。
2.学院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应该包括经学科指导小组组长推荐的硕士生导师若干名,考核遴选过程做好全程录音录像等工作记录。考核内容包括支教综合素养、学科专业素养等,其中:
(1)支教综合素养重点考察学生的服务西部意愿、理想信念与奉献精神、教师教育素养、组织能力、专业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等;
(2)学科专业素养重点考察学生所在学科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学院推荐的人选,视同具备本学院相关学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潜质和能力。
3.推荐公示。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学院考核遴选的学生信息在院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院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复议后,将学生的申请材料、面试现场照片报学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各学院推荐名单需要进行综合推荐排序,推荐材料由学院相关党政领导签字。
(三)学校考核(2026年8月前)
学校项目办对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复审,组织通过复审学生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校项目办进行综合排名,确定候选人名单(含候补),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公示。
(四)学校审定(2026年9月)
候选人名单(含候补)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获推免资格人选名单(含候补)。
(五)公示与公布(2026年9月)
拟获推免资格名单(含候补)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复议后,学校公布获推免资格人选名单。
七、服务地及服务单位
为集中发挥我校研究生支教团的力量,加强团队的自我管理、确保志愿者的安全,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将统一安排在西藏昌都市、西藏林芝市、新疆喀什地区、广西凌云县、贵州册亨县、广东汕尾市等服务地。服务单位设置在服务地县级以下(不包括县)中学。服务地如有变化,以实际派出为准。
八、政策保障
(一)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有关要求,为入选志愿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应届毕业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
(二)志愿服务期间,服务地项目办按照西部计划政策文件发放志愿者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落实志愿者社会保险。
(三)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县项目办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学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志愿者学生档案。同时,全国项目办印发研究生支教团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四)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制度化安排服务期满返校的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参与团学工作或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等,纳入学校骨干人才培养体系和相关激励表彰体系,加强跟踪培养。优先推荐参评各级优秀志愿者,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有关部门、团委组织开展的挂职、借调、出访、交流、进修、学习等活动。
九、工作要求
(一)学院应重点引导学生报名申请西藏、新疆的支教服务岗位,并对此类学生予以优先支持,择优推荐。
(二)学院应结合学生个人发展规划及其拟申请推免的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前做好推免接收、实践锻炼、读研期间跟踪培养等长链条接续培养工作。各学院分管本科生副院长与分管研究生副院长须全程参与与本单位的推荐、遴选及后续培养等相关工作。
(三)学院须向学生说明并要求学生须经认真慎重考虑后提出申请;被推荐者推免资格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一经确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需与学校签订《招募协议书》(团中央公布的版本),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退出研究生支教团;被推荐者如因不诚信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等处罚,在相关手续办理上不予支持,并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该生个人档案。
(四)学院推荐时暂按前5个学期平均绩点和排名填报;如果第6个学期结束后,出现平均绩点未达到推免基本条件的,取消推荐学生推免资格。
(五)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须通过学校项目办组织的体检,按照团中央“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实施,其中意向服务地为西藏的申请人需进行肺通气单项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
(六)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接收工作时间段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各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参加复试和录取工作。
(七)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必须遵守团中央关于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相关管理办法及《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及服务地的分配,并根据相关规定参加教学实习、技能培训等活动。在实习培训及服务期间,支教团志愿者如有不服从管理、言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须保证为期一年的跟岗培训(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2027年8月至2028年7月)、为期一年的跟踪培养(2028年8月至2029年7月)。
十、提交材料要求
(一)学生报名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向学院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申请表》(附件2)
2.《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
3.个人申请书(800字以内)
4.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4)
5.主要志愿服务情况证明(附件5)
6.大学英语等级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附件6)
8.大一至大三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原件,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姓名”格式命名(此项2026年9月另行通知收集)
9.健康承诺书及专项体检材料(附件7,其中意向服务地为西藏的申请人需补充提供专项体检材料)
(二)学院材料提交
1. 学院汇总的《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以学院汇总填报为准)
2. 学院推荐人选政治考察表(附件8)
3. 各学院对通过初审学生信息的公示文件
4. 学院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5. 学院研究生支教团集中面试考核小组成员名单(附件9)
根据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通知的安排,请各学院将学院上报材料和学生报名材料,统一命名“XX学院+研支团报名材料”,于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前提交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至scnuyanzhituan@163.com。逾期不候,不接受报名者个人单独提交材料。
联系人:吴蓉,联系电话:020-85211036
联系地址:石牌校园行政楼325校团委办公室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