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研究创新对红十字工作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广东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红十字会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广东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产出一批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广东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选题与申报
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牵头人负责制。本年度拟扶持一类研究项目5个,每个项目1万元;二类研究项目10个,每个项目5000元;三类项目若干。研究项目实施周期为6个月,自项目立项批准之日起算。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需另行文报批,最长延期时长不超过3个月。本年度研究项目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上一年度未结项的研究项目团队牵头人不得申请本年度的研究项目。
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题方向
1.红十字应急救护。
2.红十字应急救援。
3.红十字志愿服务。
4.“三献”(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及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
5.红十字养老养护及人文关怀。
6.红十字心理健康。
7.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
8.红十字人道救助。
9.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10.助力“百千万工程”红十字健康行。
选题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申报者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实际工作,围绕红十字会主责主业,自行设计具体研究题目,选题需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践经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期间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研究工作。
依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条件,能够为项目的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近3年内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团队成员: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研究团队。
项目要求: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研究计划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根据现有的研究基础、重大实践问题研究等确定项目研究方向及团队成员名单,填写《广东省红十字会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如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的学历、职称证明,前期研究成果、研究基础和条件说明材料等;依托单位审核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填写《广东省红十字会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统一向所属地级以上市红十字会提交申报材料,各市红十字会对项目进行预审后择优(《申报书》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向省红十字会(由广州市红十字会接收)推荐;省红十字会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申报材料的初审、推荐。
如项目为跨单位联合研究项目,请明确主依托单位、各联合依托单位和个人的工作、责任。主依托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前期所做的筹备研究,审核申报方案,对项目进行检查督促,了解项目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根据研究需要开展调研、交流等学术活动,推动项目建设;接受省红十字会的考核评估。
三、评定
形式审查:广州市红十字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不予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专家评审:省红十字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对项目的研究价值、创新性、可行性、研究基础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综合评定:省红十字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年度研究项目资助计划和资金预算,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一类、二类、三类拟立项项目名单。
网上公示:拟立项项目名单在省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红十字会提出书面申诉,由省红十字会组织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
资助方式:经综合评定和网上公示资助项目后,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给项目依托单位,由项目依托单位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项目研究需要进行合理使用。项目依托单位收到资助经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红十字会提供合法票据,并加强对资助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四、结项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向省红十字会提交以下任意一种研究成果资料,研究成果需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
1. 研究项目结项报告(附件3,提供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
2. 发表一篇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联的学术论文(提供论文发表刊物电子版、论文标题页加盖公章扫描版)。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项目研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存在以下行为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或撤销已立项项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 申报人曾入选广东省红十字会其他项目,但未按要求提供结项报告或提供经费合法票据;
2. 本次申报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行为。
(二)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项目依托单位和广东省红十字会共同所有。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发表研究成果时,应注明“广东省红十字会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三)请各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于2026年6月16日(周二)17:00前报送,《申请汇总表》《项目申报书》(附件1、2,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石牌校园行政楼325办公室,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scnutw@163.com。校团委汇总后,统一办理盖章和材料寄送等事宜。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省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灿华
联系电话:020-85211036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科学研究院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