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粤财行〔2019〕182号)有关规定,2024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两年研究期限已满。团省委结合该批次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启动2024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范围是《关于公布2024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的通知》中的所有项目,结项要求见附件1。完成项目研究并达到结项标准的,由项目研究团队通过结项系统提交结项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出结项申请的,按不通过结项处理。
二、结项材料

(一)项目结项报告

各项目团队须提交《2024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报告》(样式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须按表内栏目和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填写,并经项目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提交至结项系统。结项报告需重点突出助力“百千万工程”战略部署的相关内容,包括项目产出成果、项目人员去向、项目研究的实际应用价值等。

(二)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附件3)

1.论文成果

(1)已刊发论文:须提交论文原刊复印件(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稿件录用通知(加盖公章)或论文在中国知网/维普/万方等数据库的查询结果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作者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一作或二作),且论文须标注“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或“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及项目编号。

(2)已录用未刊发论文:须提交样稿或稿件录用通知(加盖公章)、论文原文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各类证明模板见附件3,下同)。论文作者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一作或二作),且论文须标注“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或“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及项目编号。

(3)未投稿或未录用(在审或返修)论文:须提交论文原文或相关证明材料。

(4)核心期刊证明: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论文,须提交稿件录用通知及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开具的核心期刊证明。

(5)会议论文:发表在正式的学术交流会议的会议论文,须提交会议论文集相关页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正文页)或稿件录用通知(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团省委组织专家组判定是否可等同论文以及可等同的论文等级。

2.专利成果

(1)已授权专利:须提交电子专利证书等专利授权证明材料,以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均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

(2)已受理未授权专利:须提交专利受理通知书等专利已受理证明材料,以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均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

(3)已申请未受理专利: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实物成果

制作出实物成果的,须以照片等形式提交实物效果图或相关材料,并提供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或学校团委开具的、能说明该实物成果为本项目研究成果的证明。

4.其他成果

(1)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比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奖团队成员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须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能证明获奖作品为本项目成果的证明。

(2)被省部级以上领导签批的论文、被地市级政府采纳的论文,须提交被签批或被采纳的论文原件复印件,以及签批或采纳情况扫描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金使用情况及证明材料

1.项目资金支出材料

项目配套资金收支情况表:各项目经费负责人(或指导老师)从学校财务系统导出项目的资金支出Excel明细表(操作详见附件4)。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并根据明细表填写资金收支情况表(附件5)。

2.大额凭证

差旅会议费用以1000元为标准,仪器设备费用以2000元为标准,科研业务费用、实验材料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专家咨询费用及其他支出费用以资助金额的10%为标准,标准线及以上的单项支出均须提交包括报销凭证(报销单)和发票凭证复印件。如项目所有支出均未达到标准线,则须提交两张项目单项支出金额最大的发票凭证复印件。

(四)项目团队成员材料

1.项目团队成员个人总结(样式见附件6)

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须每人提交一篇个人总结,由项目负责人汇总后上交。每位成员对项目研究过程中的体验、感想和收获等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可配以照片进行记录。题目自拟,字数不限。

2.项目团队成员发展情况

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须在结项报告中相应位置填写项目团队成员的(预)毕业年份及毕业去向、未来发展规划等,并由高校团委做好备份和登记工作。
三、具体安排

项目团队须通过“百千万校地通”小程序,进入2024年结项认定界面,参照《校地通—攀登计划系统平台操作指南》填写相关材料(操作指南见附件7),并于2026年6月7日前确认人员信息,于6月1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确认人员信息

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更换项目人员的,由项目团队在结项系统上提交修改申请,由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发起修改信息,提交相关项目人员逐一签字确认的《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成员变动申请表》(附件8)或《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指导老师变动申请表》(结项认定界面下载),申请表请于6月4日(周四)前将纸质申请表和电子版佐证材料(需写明充分的更换理由,提交相关证明)提交至各校园负责人处,学校统一盖章后,所有队伍于6月7日前在系统内完成“人员信息确认”,变更成员的项目需回传学校盖章版申请。

(二)提交结项材料

各学院团委须于6月9日12:00前完成院内材料审核与盖章工作,统一将结项报告、结项认定证明(附件2、附件3)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各校区校团委办公室,由校团委统一审核盖章后回传系统,同时将附件2、附件3、附件5、附件6可编辑版、及盖章的扫描版发送至邮箱:scnukdb@163.com,邮件命名“学院名称+2024攀登结项材料”。

项目团队须于6月11日17:00前通过结项认定界面进入“项目详情”页面,依次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基础材料、项目论文成果等材料。完成上述操作后,提交至校团委审核。

 

联系人:丁旋,020-85211037

石牌校园:陈明正,13682252328,行政楼313校团委办公室

大学城校园:黄科嘉,18300116388,行政楼C411校团委办公室

南海校园:方咏茵,15986093208,一站式服务中心113服务大厅团学卡座

滨海校园:王果,13437466318,南二栋101室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附件7:校地通—攀登计划系统平台操作指南.pdf

附件材料(附件1-附件6,附件8).zip

附件9:2024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