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团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工作内容

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拟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高校(含民办、高职)中推选在读学生及学校科创团体提供资助支持。其中,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计划资助名额1000名,资助标准2000/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计划资助名额100,资助标准5000/团队。我校可推荐1项个人项目。

二、个人项目推选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1231日前,华南师范大学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三、 资助对象推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1218日前)

各学院根据项目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选至多推选1受助对象候选人,通过不少于2公示且无异议后,指导其填写相应的《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以下简称活动申请表),同时对提交活动申请表的学生个人的日常行为、学习思想等情况进行初审考察。各学院于1218日前将公示表(附件1)、活动申请表(附件2)、情况汇总表(附件3)可编辑版及盖章版提交至邮箱:scnu_sjbquestion@126.com邮件命名:学院+候选人姓名+自强之星

(二)学校推荐、公示报送1225日前

学校对候选人综合评审,通过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且无异议后,将活动申请表报至省级青基会审核确认。

(三)资助对象确认

中国青基会审核省级青基会报送材料并争求捐方意见确认合格后中国青基会向各省级青基会拨付活动资助款,审核不合格将取消资助名额

 

联系人:丁旋

电话:020-85211037

邮箱:scnu_sjbquestion@126.com

地址:石牌校园行政楼325

 

附件:

1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名单公示表

2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

3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资助情况汇总表

 

 

 

附件1-2:公示表、申请表.docx

附件3: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