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和《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粤财行〔2025〕12号)有关规定,以及团省委相关工作安排,我校现就2026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专项资金概况
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是由省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从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推进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的专项资金。2026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旨在面向全省遴选、培育和资助一批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团队,开展县域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公共服务和科技服务等四类实践研究项目。
1.产业发展。围绕岭南特色产业、海洋产业、乡村集体经济等,通过科技赋能、创意转化、市场运营等方式,助力推动地方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
2.文化建设。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建筑、特色文化产业等,开发系列文化产品,打造线下文化阵地,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助力推动岭南文化创新发展。
3.公共服务。围绕规划设计、教育医疗、法律法治、创新创业、绿美广东建设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化。
4.科技服务。围绕县域科技攻关、科创落地、科学普及等,在县域“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发展上提供支持,助力打通县域科创“最后一公里”和科创人才队伍建设。
二、资助等级
项目资助等级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每个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者(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广东省内部属、省属、市属及省直部门主管的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民办独立学院的中国籍(含内地和港澳台地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
3.申报项目须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价值与现实意义。项目须由学生自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进行成果展示,且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申报项目须以团队形式申报,允许跨校组建团队(须经各相关高校团委同意并以项目申报人所在高校为申报高校)。项目团队学生总人数不超过15人,应建立梯队式人员架构,由高年级学生牵领低年级学生开展研究,可以指定双负责人。每一申报者同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参加已立项项目但未通过结项(包括尚在项目实施周期内)的,不能申报新的项目。2026届毕业生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若第一负责人为2027届毕业生,必须指定第二负责人,且第二负责人不得为2027届毕业生;若第一负责人为博士研究生,必须指定第二负责人,且第二负责人不得为2027届毕业生及博士研究生;拟以科研效益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至少1名本科生。
5.申报项目须配备1至3名指导老师,其中至少配备一名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且至少配备一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指导老师。
6.专项资金仅接受学校统一申报,校内仅接受各学院(研究院)推荐申报,不接受团队单独申报。
7.其他申报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粤财行〔2025〕12号)。(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要求。申报者须品学兼优、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理论分析能力,对科学研究等拥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有着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学术作风,具备未来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选题要求紧密围绕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能够产出一定科研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指导教师应贴合项目研究主体专业,兼顾多学科背景,做到校内外协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实验测试)、修改完善项目内容。
3.其他申报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把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建功立业,专项资金充分鼓励参加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的团队积极参与申报,将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三)结项要求
立项项目结项需要满足两个基础条件,并在研究过程中重点项目需从以下三个方向中选择两种作为项目的具体结项方式,一般项目需从以下三个方向中选择一种作为项目的具体结项方式。用于申请结项验收的项目成果,参与成员必须有学生团队成员。其中,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应为项目团队成员。超标完成结项要求的项目,经团省委和团省委委托的专家组研究,可评定为优秀结项项目。
1.两个基础条件
(1)所有立项项目在研究周期内均需要参加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
(2)所有立项项目在研究周期内均需要参加“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校级及以上级别比赛。
2.具体结项方式(重点项目三选二、一般项目三选一)
(1)科研效益方面。重点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或SCI、SSCI、EI、CSSCI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获得“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特等奖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金奖可以代替发表论文用于结项验收;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获得“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一等奖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银奖可以代替发表论文用于结项验收。
(2)经济效益方面。项目要求直接或间接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包括获得政府或第三方购买服务、通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获得收益、竞赛评比获得奖金、助力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降本增效并取得有关证明等。
(3)社会效益方面。项目要求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包括获得省直有关单位主办的“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活动的省级荣誉、研究成果获市厅级或以上领导肯定批示、项目形成典型案例在县域推广应用获县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其他团省委研究认定的显著社会效益(如,重要媒体宣传报道、明显增加群众收益、创造良好就业机会等)。
四、项目立项评定流程
(一)学院(研究院)推荐,11月10日前
各学院推荐的基本名额为1至3个,学院申报项目中至少1个项目具备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实践经历,申报名额为1个则不受此限制。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拟获奖作品和2025年度“揭榜挂帅”专项赛获特等奖作品所在学院增加1个推荐名额。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2。
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体赛)拟获奖项目和2025年度“揭榜挂帅”专项赛特等奖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指导的新项目可直接参加本次校内选拔,不占学院名额。
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数量组织项目申报与选拔推荐,于2025年11月10日(周一)17:00前提交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可编辑excel表格和盖章扫描件(附件3)至邮箱:scnukdb@163.com。
(二)项目校级系统填报,2025年11月11日—11月14日
各学院(研究院)负责组织项目进行校内系统申报,申报系统链接及操作指南见附件4。
(三)学校评审及推荐,2025年11月中下旬
学校按照团省委工作要求,审核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邀请专家评委进行项目评审,择优推荐。
(四)项目省级系统填报及审核,2025年12月中旬
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进行系统申报(申报系统链接及操作指南另行通知)。申报者须在学校、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申报者务必仔细核对团队成员信息、作品信息等内容,并根据需要添加相关附件,提交申报信息后一般不允许修改。
(五)团省委审核并确定拟立项项目,2025年12月底
团省委对高校推荐申报项目予以受理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因项目申报不规范导致贻误立项和资金下拨的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六)专项资金下拨,2026年1月
团省委公示立项项目结果,下拨配套专项资金。
(七)项目实施和管理,资金下达日起至2028年1月
学校按照《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粤财行〔2025〕12号)有关规定,对立项项目进行管理,项目团队签订管理合同,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项目结项验收(2028年上半年)
项目完成后,各二级单位应当及时指导项目团队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验收或结项申请,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出验收申请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项目结项时需提交资金支出明细表、进度表、大额支出凭证等资料。各学院项目验收绩效考核情况以及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立项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
(一)本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执行省级财政科研项目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有关规定。团省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实行终身追责,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要求的项目承担单位、团队成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专家、咨询专家、评估人员、经费审计人员等各类主体,纳入专项资金黑名单,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联合惩戒。对伪造或变造申请材料的项目申报人,由学校、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和惩戒。
(二)建议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将“攀登计划”学校推荐项目同时作为2026年、2027年学校“挑战杯”项目、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进行支持与培育。
(三)本次通知为2026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校内申报预通知,具体要求以团省委正式通知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
校团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丁旋,020-85211037
附件1:《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粤财行〔2025〕12号)
附件3: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4:校级网申操作指南
附件5:项目评审参考标准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10月22日
附件2:2026年“攀登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名额分配.docx
附件1《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