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上级团委《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基础团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下半年基础团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工作
(一)发展团员工作
各二级学院团组织须严格按照《广东共青团发展团员工作指引》(附件1)及团中央最新发布的《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及范例(2025年版)》(附件2)相关要求,规范执行发展团员各项程序,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发布的《广东省入团积极分子团前教育课程》,严格把关入团志愿书填写,指导新发展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稳步推进团员发展工作,于11月30日前应完成全部团员发展编号的使用录入和志愿书上传工作,确保年度发展团员编号应用尽用。
具体通知详见https://youth.scnu.edu.cn/announce/2025/0930/18793.html
(二)健全团的组织生活
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要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把团员教育评议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结合起来,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及时将教育实践主题团日、组织生活会、完成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请按往年时间节点推进相关工作,确保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
(三)学社衔接工作
各二级学院团组织应于11月底前依托“智慧团建”系统,排查未完成转接的毕业生团员情况,督促学生团员及时转出。11月30日前,毕业生团员实现应转尽转。同步推动历届应转未转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结合失联团员处置工作一并落实。
(四)团费交纳工作
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团员履行义务的教育引导,提醒并督促团员按时足额交纳团费。要重点关注连续6个月未交纳团费的团员情况,积极做好沟通和补交督促工作,确保连续3个月未交纳团费的团员比例控制在5%以内。
请各二级学院团组织于10月9日前完成《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2024年度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说明》(附件3),并上传至智慧团建系统(路径:团费管理→团费公开→上传本组织团费公开文件)。
(五)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
各二级学院团组织根据前期通知,做好团组织信息资料的更新维护,按照规定做好换届工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更新换届信息,提醒督促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及时审核下级团组织换届申请。未能按期换届的团组织要按规定提请延期申请(团的支部委员会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其他一般不超过1年)。根据团干部最新配备情况,及时做好团干部特别是团组织书记的报到和信息录入。
请各二级学院团组织参照《“智慧团建”团组织换届指引》(附件4),及时督促未按期完成换届的下级团组织尽快完成换届程序;同时,于10月12日前参照《智慧团建系统团干录入操作指引》(附件5),全面完成新生团干部特别是基层团支部书记的报到与信息录入工作。
(六)失联团员排查处置工作
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要按照《广东共青团失联团员排查处置工作指引》(附件6)要求,将失联团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持续推进。工作中要坚持教育帮扶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积极查找联系失联团员,注重教育引导,帮助其增强组织观念、履行团员义务;同时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再次失联。对于长期失联团员,要综合分析失联原因、失联期间表现和本人态度,实事求是、稳妥慎重地开展处置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团组织严肃认真记录核查认定的过程,包括核查的次数和时间、尝试与团员建立联系的方式和手段等,于10月10日前规范填写《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失联团员核查记录表》(附件7),并提交至各校区组织部公邮。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基础团务工作是各级共青团的本职工作,各组织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理论学习。工作中要加强对新文件新内容的研读学习,准确把握政策,注意方式方法,务实规范开展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坚持求真务实,依法依规工作,充分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及时掌握团组织情况,切实加强组织日常管理。
联系人:吴蓉 联系电话:020-8521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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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