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部署,朝着建成教育强国战略目标扎实迈进,切实推进广东“新师范”建设,现启动我校第七期“未来教育家”人才培养工程学员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我校师范教育特色优势,根据大学生成长规律和实际需求,从提升思想境界、优化知识结构、锤炼专业能力、开拓前沿视角等方面着手,在我校学生中培养一批信念坚定、专业突出、敢于创新、躬行实践的卓越师范生,为他们逐步成长为中国教育事业发展、改革的践行者、掌舵人奠定基础。
二、培养方案
(一)培养对象
主要面向2023级、2024级本科师范生,已录取为本校教育类硕士研究生的2021级本科生,以及2024级教育类硕士研究生。
(二)培养人数
2025-2026学年计划培养人数约85人,由校级学生组织与学院推荐产生(汕尾校区单列15个名额,联合培养)。
(三)培养时间
每期集中培养时间是一年。第七期学员培养时间从2025年6月起至2026年6月止,后续将开展在校期间的跟踪培养。
(四)培养方式
主要从理论授课、教育实践、教育研究、研讨交流、实地研学等五个方面开展培养,包含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智慧教育、师范技能等专题。
(五)学习成果及评价
1.实行学分制考核方式,由理论学习(30%)、实践实习(30%)、出勤(25%)、结业论文(15%)组成,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公布。
2.若学员在学习期间,在师范技能、学术科研等领域中获得省级及国家级奖项,则可优先考虑获评“优秀学员”。
3.“未来教育家”学员如因支教、交换或实习等原因无法正常参与“未来教育家”部分或全部课程,需要在下一期“未来教育家”人才培养工程继续跟班学习,符合培养考核标准后才能取得结业证书。
(六)激励措施
结业成员获得非正式课程学时;每期评选若干名“优秀学员”,校级优秀团员评比给予该项目单列支持;符合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免试保研资格条件的学员,可优先推荐;学员可优先获得学校各类学生外访、交流和培训机会。
三、学员遴选
(一)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曾在国家级、省级师范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校级师范技能竞赛、学科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优先考虑;
3.对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实践、教育改革研究等有着强烈的兴趣爱好;
4.不与校内其他特长班、提高班重复推荐;
5.学员需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参与学习(课程时间一般为周四下午及周末),学习时长不足三分之二者,不予结业。
(二)选拔方式
1.学校推荐。从校级学生组织择优推荐一定数额的学生骨干录取为学员。
2.学院推荐。学生向学院报名,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参照选拔条件和分配名额(附件1)择优推荐。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组织报名者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第七期“未来教育家”人才培养工程学员推荐表》(见附件2)和《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5年6月3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学院+第七期未来教育家学员推荐材料”。
联系人:李苑霞 联系电话:020-85211036
提交材料邮箱:scnuwljyj@163.com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第七期“未来教育家”人才培养工程学员推荐表.doc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第七期“未来教育家”人才培养工程学员推荐名单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