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委员会:
你委2024年10月26日提交的《关于召开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的请示》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如期召开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同意冯婷婕(女)、陈思琦(女)、陈雪莹(女)、何俊瑶(女)、张舒玲(女)、周芷因(女)、贺宇、洪艺函(女)、袁晶(女)、徐孟超(女)、梁豪、颜心远等12位同志为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请按要求认真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大会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青联发﹝2023﹞14号)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青发﹝2023﹞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会后将选举结果报送我委。
此复。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