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思政人才专项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是学校思政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为做好学校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应届毕业生的推免名额待教育部9月份下达后方可确定。
二、推荐办法
推荐办法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工作遴选办法(试行)》(华师[2017]122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推荐程序、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时间 | 推荐程序 | 工作要求或说明 |
7月4日前 | 预报名 | 1.各学院组织学生预报名,填报《思政人才专项计划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于2018年7月4日下午4点前提交电子版至 scnu412yjs@163.com; 2.组织预报名同学入招募微信群,方便咨询和后续招募工作。微信群二维码如下:(7天有效) |
9月 | 正式报名 | 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思政人才专项计划申请审批表》(附件); 2.个人开展专职辅导员工作设想(1500字以内); 3.大一至大三成绩单复印件; 4.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5.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
9月 | 材料审核 | 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学生的申请材料报校团委。各学院报送名额不限,同时对通过初审学生信息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
9月 | 学校考核 |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
9月 | 学校审定、公示与公布 |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学校公布获推免资格名单。 |
四、政策保障
(一)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为入选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实践期间,入选学生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并办理休学1年。
(二)实践期间,由实践单位发放工作、生活和交通补贴。
五、其他说明
(一)因推荐名额有限,为保障广大同学利益,各学院须向学生说明并要求学生须经认真慎重考虑后提出申请。被推荐者推免资格一经确定,学校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申请。
(二)拟推荐的推免生候选人需通过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获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校公布思政人才专项计划入选名单后,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入选学生签订《协议书》,做好培训、上岗、读研等工作。
联系人:李喆慧,联系电话:020-85211036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工作遴
选办法(试行)》(华师[2017]122号)
2.华南师范大学思政人才专项计划申请人信息
一览表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校团委
2018年6月27日
文件下载:附件1.(华师[2017]122号)华南师范大学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工作遴选办法(试行).pdf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思政人才专项计划申请人信息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