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2017〕58号 关于印发《广东共青团团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县(市、区)团委,南部战区政治工作局组织处,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武警总队政治工作部组织处,省有关单位团委(团工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广东共青团团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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