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5-03-18 11:33:00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团委: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金种子课题管理办法》(华师[2025]19号)(附件1)有关要求,校团委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课外科研金种子课题及一般课题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已批准立项并通过中期审查的2024-2025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金种子课题、一般课题(金种子课题附件2-1、一般课题附件3-1)。  

二、结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项目提交结题材料。

(二)学院评审:

本次结题均由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延期”和“不通过”。对“不通过”的项目予以终止;对“延期”的项目,延长不超过半年研究时间,若延期后仍未通过结项验收,按“不通过”处理。

评审要求如下:

1. 中期审查未开展答辩活动的学院,结题时须组织答辩并邀请校团委科调部相关工作人员前往观摩。

2. 课外科研金种子课题须取得以下至少1项目标成果方可结项(须提供电子版证明材料):

(1)在学术刊物发表 1 篇学术论文,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或 SCI、EI 发表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SSCI、CSSCI 或本学科认定的重点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成功获得 1 项专利授权或受理;

(3)获“挑战杯”“国创大赛”校级最高等次奖项或省级及以上奖项;

(4)获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获“益苗计划”省级项目资助支持;

(5)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被省部级以上领导签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事项详见《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金种子课题管理办法》(华师[2025]19号)(附件1)。

若金种子课题不能取得上述至少1项目标成果,可作为一般课题参加结项验收,其项目需要提交变更申请表。

(三)学院提交材料

各学院需于 4月 22 日(周二)下午 17:00 前提交结项材料,务必认真填写项目绩效考核表(附件4),所有材料均需提交删除批注的电子版并按附件5整理打包发送至邮箱:scnukdb@163.com。

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若一般课题以未发表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或科技发明报告作为结题材料,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含结题报告封面(一般课题附件3-7)及课题成果(文本)。其中文本材料须按课题成果(文本)格式要求进行撰写(一般课题附件3-6);

2.结题申请表(金种子课题附件2-2,一般课题附件3-2);

3.课题名称、负责人、成员、成员顺序、指导老师、课题类别、项目级别等重要信息若变更,须提交变更申请表(金种子课题附件2-3,一般课题附件3-3),变更申请表仅限结题审查期间上交;

4.未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研究内容的课题,须提交延期申请表(金种子课题附件2-4、一般课题附件3-4)或终止申请表(金种子课题附件2-5,一般课题附件3-5);

5.学院专家答辩会记录(附件6);

6.校团委审核以绩效考核表为准,请各学院确认绩效考核表成员姓名、顺序等重要信息无误。

(四)校团委复审与结题公示

校团委将于7月前组织结项复审,重点对金种子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估。确定验收结果后,将在校团委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对验收通过的项目颁发结项证书。

 

联系人:         丁 旋  020-85211037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   刘荧莹  18144710729,行政楼313校团委办公室

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  杨婷婷  13530107287,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

佛山校区南海校园:   桂陆瑶  13302936099,综合楼207F

汕尾校区滨海校园:   钟 奕  13590984011,南三栋208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金种子课题管理办法.pdf

附件2:2024-2025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金种子课题结题附件.zip

附件3:2024-2025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结题附件.zip

附件4:2024-2025学年金种子课题以及一般课题绩效考核表(注:内含四个子表).xlsx

附件5:xx学院2024-2025学年课外科研结题材料.zip

附件6:华南师范大学学院专家答辩会记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