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以及培育和选拔作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及全国赛,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一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竞赛的基本方式
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选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推荐参与更高级别竞赛;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
(二)参赛对象
在2024年11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参赛作品申报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近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团中央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鼓励曾在省级以上“挑战杯”竞赛中获奖且在后续有较大创新提升的作品,继续申报参赛。
参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可参考上届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附件1)并进一步拟定作品选题。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四)竞赛的评审要点
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及其前瞻意义,突出社会实践价值;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五)奖励
参赛的三类作品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以学院(含研究院、学部,以下简称“学院”)为参赛单位计算团体总分,团体总分由“参赛作品得分”和“学院赛事组织得分”两部分组成,具体计分细则另行制定。最高荣誉“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优胜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十名的学院,如遇团体总分并列,以获得最高等次奖项的数量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设参赛单位总数30%左右的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参赛单位。
为鼓励各学院对参赛项目进行持续支持与跟踪培育,推动竞赛由短期开展向日常活动的转变,提升竞赛育人功能,竞赛设立“累进创新专项奖”,奖予在过去2届竞赛中获省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且在后续有较大创新提升的作品。
此外,在符合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作用前提下,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专项奖,具体另行通知。
(六)推进步骤
1.宣传发动(2024年10月前)
校院两级制定竞赛组织实施计划,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参赛培训和指导。
2.作品申报(2024年10月上旬)
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参赛作品,原则上近两年各级各类大学生课外科研立项课题应申报参赛。学院参赛数量计入组织得分评价指标。
3.学院初赛(2024年10月中旬)
各学院开展初赛,按照学校复赛作品数额分配方案,择优确定报送参加学校复赛的作品。各学院按要求对复赛作品进行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审查实施细则见附件2),参赛作品申报书及格式说明详见附件3及附件4。网络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4.学校复赛(2024年10月至11月)
竞赛组委会对复赛作品网络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开展复赛评审,确定入围获奖作品、参加终审决赛展览和答辩的作品。
5.终审决赛(2024年11月底)
组织提交参赛作品材料;做好展板制作、作品展览、现场答辩等参评参展准备工作;举办竞赛作品展览、现场答辩和总结表彰活动。
6.特等奖争夺赛暨省赛参赛作品选拔(2025年1月至3月)
举办特等奖争夺赛暨省赛参赛作品选拔,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是为适应全面推进世界一流学科、高水平大学建设和深化教育改革的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科研能力的重要手段和促进良好校风学风建设、营造浓厚校园学术氛围的有效载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活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参赛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对“挑战杯”竞赛的宗旨和参赛内容进行积极的宣传,扩大“挑战杯”竞赛的影响,使“挑战杯”深入人心;要坚持“挑战杯”竞赛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原则,加强对青年学生进行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教育,全面提高青年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
(三)精心组织,夯实基础。各学院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积极争取专家学者的支持和指导,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主动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支持;要严格按照竞赛要求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并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申报作品的选拔和评审工作,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夯实“挑战杯”竞赛活动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校园科研学术氛围。
三、其他
(一)尚未成立团委的教学科研单位,请确定本单位“挑战杯”竞赛工作负责教师后,与校团委联系沟通竞赛组织工作相关事宜。
(二)校团委拟于8月下旬开展若干场次赛前培训辅导活动,具体另行通知。各学院可以自行组织各类培训辅导交流活动。
(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校团委、学院团委工作人员联系。
校团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丁旋,020-85211036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郑祎 18988802789,行政楼326校团委办公室
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余柏书 13172920720,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
佛山校区南海校园:魏玮,13539055686,学生活动中心115团工委办公室
汕尾校区滨海校园:钟奕,13590984011,行知书院南三栋208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附件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pdf
附件2:第十一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doc
附件3:第十一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及作品封面.docx
附件4:第十一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复赛作品格式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