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遴选及招募工作的通知

2024-06-22 10:06:00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为做好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遴选及招募工作,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华师〔2024〕67号)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具备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的我校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广东省内欠发达地区基层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以及基层青年工作等。

二、遴选对象

愿意投身西部支教志愿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专业能力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具备在艰苦条件下开展工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遴选名额

教育部推免名额现暂未下达,具体待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后方可确定。

四、基本条件

(一)具备推荐本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应与所在学科普通类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保持一致。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六)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五、推荐办法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办法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综合素质考核分数(85%) +附加分(15%)”计算。推免的附加分条件见附件2。

六、推荐程序

(一)组织报名

各学院广泛宣传,组织学生报名申请。

(二)材料审核

学院须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组织学院面试。严格执行自愿报名、学院审核、面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等相关程序。

对通过初审和学院面试学生信息在院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院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将学生的申请材料、面试现场照片报学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各学院需严格根据文件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考察,将推荐学生根据综合素质进行排序,报名材料由学院相关党政领导签字,凡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得上报,学校项目办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三)学校考核与审定

学校项目办对通过复审学生进行考核,具体另行通知。考核后,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获推免资格初拟名单(含候补)。9月份,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确定拟获推免资格名单(含候补)。

(四)公示公布

拟获推免资格名单(含候补)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学校公布获推免资格名单。

七、服务地及服务单位

为集中发挥我校支教团的力量,加强团队的自我管理、确保志愿者的安全,我校支教团成员将会统一安排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凌云县、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广东省汕尾市等4个服务地。服务单位设置在服务地县级以下(不包括县)中、小学。

八、政策保障及相关说明

(一)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有关要求,为入选志愿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应届毕业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

(二)志愿服务期间,服务地项目办按照西部计划政策文件发放志愿者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落实志愿者社会保险。

(三)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县项目办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学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志愿者学生档案。同时,全国项目办印发研究生支教团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四)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返校读研期间纳入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计划,优先推荐参评各级优秀志愿者,优先推荐担任兼职辅导员、助教、助研、助管等工作,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有关部门、团委组织开展的挂职、借调、出访、交流、进修、学习等活动。

九、工作具体要求及其他说明

(一)学生报名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向学院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申请表》(附件3);

2.《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

3. 个人申请书(800字以内);

4. 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5);

5. 主要志愿服务情况证明(附件6);

6. 大学英语等级证明;

7. “i志愿”服务时间证书和服务时间明细;

8. 智慧团建团员信息界面截图;

9.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附件7);

10. 大一至大三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原件,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姓名”格式命名(此项2024年9月另行通知收集)。

(二)学院材料提交

1. 学院汇总的《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以此次填报为准);

2.学院推荐人选政治考察表(附件8)

3.学院对通过初审学生信息的公示文件;

4.学院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5.学院研究生支教团面试人员组成名单。

 

根据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通知的安排,各学院请将学院上报材料和学生报名材料,统一命名“XX学院+研支团报名材料”于2024年710日(周)10:00前提交纸质版至各校园校团委办公室,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scnuyanzhituan@163.com。逾期不候,不接受报名者个人单独提交材料。

(三)其他说明

1.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通过学校项目办组织的体检,按照团中央“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实施。

2. 因推荐名额有限,为保障支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广大同学利益,各学院须向学生说明并要求学生须经认真慎重考虑后提出申请。被推荐者推免资格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一经确定,需签订《承诺书》,学校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的申请。

3. 前三年(6个学期)平均绩点须达到3.0,且在同届同专业排名前50%(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学生除外),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体育学类专业学生专业排名须在同届同专业前60%内推荐时暂按前5个学期平均绩点和排名计算;如果前6学期结束后,出现平均绩点未达到3.0或不在同届同专业排名前50%者(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学生除外),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体育学类专业学生专业排名不在同届同专业前60%者,取消推免资格。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成绩标准应与普通推免生成绩标准保持完全一致。

4. 附加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证明材料的认定时间以加盖公章的落款时间为准。

 

联系人:吴蓉,联系电话: 020-85211036

石牌校园:行政楼325校团委办公室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

南海校园:学生活动中心115团工委办公室

滨海校园:南3栋207室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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