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精准转接和规范管理,校团委已于5月起开展毕业生团员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对象
2024届全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中的共青团员与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
二、毕业生团员线上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一)省内去向毕业生线上团组织关系转出
省内团组织关系转接(包括已落实工作单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继续升学等情况)需要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线上转接流程,无需开具介绍信。转接流程如下:
1.毕业生团员通过“智慧团建”微信移动端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2.毕业生团支部和直接上级组织登录系统审核毕业生团员转出申请,协助团员完成转接流程;
3.升学毕业生团员的线上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我校,原则上应在新学校(学习单位)开学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
(二)省外去向毕业生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
1.毕业生团员如需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省外普通单位(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即需转至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单位、中央企业、全国铁道系统和全国民航系统等(不含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的中央企业和单位)所辖团组织,应参照前述转接规范确认申请转入的团组织。转接流程如下:
(1)毕业生团员通过“智慧团建”微信移动端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2)毕业生团支部和直接上级组织登录系统审核毕业生团员转出申请,协助团员联系相应转入团支部,完成转接流程;
(3)该申请将由省外团组织在其相应使用的“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中审核,审核时间如果超过10个自然日系统将自动退回,团员需重新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广东团员申请转至北京、福建所辖团组织的,应按当地要求完成团员报到。
2.毕业生团员如需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省外特殊单位(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即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辖团组织,或保密涉密单位团组织,需完成线上转接流程,将组织关系转至“临时中转团组织”;同时办理线下转接手续,凭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到。转接流程如下:
(1)毕业生团员将组织关系转至“临时中转团组织”(需先选择“转至广东省内的团支部”,组织ID:15606145);
(2)各二级团组织汇总需开具介绍信的毕业生团员信息,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1-附表1)、《毕业生团员介绍信信息汇总表》(附件3),由院团委统一开具介绍信;
(3)毕业生团员凭介绍信到新单位团组织报到,并于10月30日前将介绍信回执寄回所在二级团组织,由二级团组织将回执统一上交至校团委,校团委根据回执对转出团员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三、线下毕业生团员档案转出
(一)毕业生团员转出信息收集
各二级团组织对本学院毕业生团员进行统计,按要求填写《支部转出团员登记表》(附件4),于5月30日前将电子版附件发送至校团委各校区工作邮箱,纸质版附件由学院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
(二)毕业生档案核对
1.校团委组织部协同各二级组织部根据《支部转出团员登记》(附件4)核对毕业生团籍情况;
2.团籍核对无误后,将团籍档案封口,由院团委为团籍档案加盖封口章;团员证核对无误后,由院团委填写转出时间并加盖转出章。
(三)毕业生团员档案转接
各二级团组织组织部将毕业生团员档案领回后,填写《转出团籍签收表》(附件5),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报送至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以上工作将于6月11日前完成。
(四)毕业生团员介绍信开具
1.各二级团组织汇总需开具介绍信的毕业生团员信息,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1-附表1)、《毕业生团员介绍信信息汇总表》(附件3),由院团委统一开具介绍信。
2.毕业生团员凭介绍信到新单位团组织报到,并于10月30日前将介绍信回执寄回所在二级团组织,由二级团组织将回执统一上交至校团委,校团委根据回执对转出团员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四、重要事项说明
(一)为提升团员转接的精准性和转入团组织的审核效率,“智慧团建”系统在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模块设置了上传证明材料附件和审核功能。对于上传的证明材料附件,系统均会默认添加文字水印,水印内容为“仅供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佐证使用”,同时,团组织在审核或查看证明材料附件时,水印中也将增加登录账号管理员或运营者的相关信息。
(二)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智慧团建”功能设置,团员必须交清当月及所有欠交团费,完成上一年度(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本年度(2024年度)团籍注册后,方可启动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转出团支部和转出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应及时审核团员的转接申请,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进入“转入团支部待审核”或“转入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待审核”状态后,转出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团员联系督促转入团支部或转入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及时审核转接申请。转入团支部审核同意接收团员之前,由原团支部继续履行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因转接流程跨月而产生的欠交团费由转出团组织负责收缴。
(三)转出团组织要认真核查团员的团籍资料、发展团员编号、工作单位和就业去向。转入团支部在审核已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团员转接申请时,如发现团员工作单位不在本地或就业去向不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拒绝该转接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广东“智慧团建”已上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匹配学习工作单位功能,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时可搜索填写。
(四)省内转接的团员,转入团支部必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含30日)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审核工作,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转入团支部同意接收并自动审核通过;转入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必须在72个小时内完成接收审核,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上级团组织同意接收该团员并自动审核通过;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由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组织承担。跨省跨系统转接的团员,团支部应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省外团员报道审核工作。
(五)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组织如无故退回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团员可在被退回的30个自然日内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申诉,由转出和转入方的共同直接上级组织仲裁。如上级仲裁通过团员申诉,则团员直接转接到转入支部;如申诉被驳回,则团员仍归属转出团支部。审核团员转出、转入申请必须实事求是,转出团组织尤其要把好团员去向关。
(六)转入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区的情况:
1.转入实际居住地的情况:团员暂无工作单位时,为便于团员参与组织生活,应按照就近原则指导团员将组织关系转入近期内实际性活动的地点,即实际居住地;团员如经常居住在户籍所在地,则户籍所在地为团员实际居住地。
2.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情况:团员已落实工作单位时,优先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若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则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3.转入户籍所在地的情况:团员在外流动期间无常住地,方可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入户籍地。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毕业生团员转出源头。
各级团组织要把组织关系转接纳入毕业生离校整体的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团委书记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全面熟悉和掌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的各项政策,尤其要认真、严格、慎重审核毕业生团员的就业和升学具体详细去向,确保转出工作高效推进。要严明团的组织纪律,强化毕业生团员的团员意识、团章意识教育,引导团员重视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
(二)工作推进节点
6月初,摸清各学院毕业生团员底数。
7月上旬,线下毕业生团员档案转出全面完成;线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不低于80%。
8月下旬,线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不低于90%,转接完成率达到80%。
10月中旬,线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不低于95%。
10月底,线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实现应转尽转。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张宁 联系方式:020-8521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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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