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团委、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巩固深化学生会改革和建设,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相关要求,拟定于2024年6月中下旬召开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中下旬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
二、大会议程
(一)审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
(二)听取、审议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四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审议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四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四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五)选举产生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四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六)报告提案整体情况。
三、代表的资格条件、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具有华南师范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4.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学兼优,能够真实反映同学诉求,积极表达同学诉求。
5.严格遵守校研究生会的章程,在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能够充分履行代表的义务和行使代表的权利,及时把大会精神反馈到广大同学中,加强学生与学校、研究生会之间的沟通联系。
(二)代表构成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各学院(部)分布及研究生数量以及代表构成的广泛性来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拟定参加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153名,占校研究生会联系学生人数的1.06%。各二级单位在选举产生代表时,将着重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学校、各二级单位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二级单位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同时还应考虑党员在代表中的比例。
(三)产生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经团支部或班级推荐、二级单位研究生会选举产生。代表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二级单位充分酝酿协商和无记名的差额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差额率要按照不少于分配名额20%的比例来定。由各二级单位研究生会根据分配名额和有关要求,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充分讨论酝酿,院党委审核,对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公示,由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议,并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各二级单位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二级单位研究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五、研究生会主席团的产生
(一)成员构成
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拟设置人数为5名。
(二)选拔流程
本次选拔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单位研究生会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经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同意,学校对参选人员的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等进行联合审核和遴选考察,遴选产生6-7名候选人,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工作能力及群众基础。候选人报学校党委确定后,召开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