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金种子课题、一般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4-03-12 10:47:00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团委及课题作者: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金种子课题、一般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相关要求,于2023-2024学年批准立项的课题现已到结项阶段,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认真做好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已批准立项并通过中期审查的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金种子课题、一般课题。(见附件3-1、4-1)

二、结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项目提交结题材料

各项目结题材料由学院于4月24日前收齐,审核并提交至校团委。

(二)学院评审

本次结题均由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延期”和“不通过”。对“不通过”的项目予以终止;对“延期”的项目,延长不超过半年的研究时间,如延期后仍未通过结项验收,按“不通过”进行处理。评审要求如下:

1.中期审查没有开展答辩活动的学院,结题时应组织答辩,并通知校团委科调部前往观摩。

2.课外科研金种子课题须取得以下至少1项目标成果方可结项:

(1)在学术刊物发表 1 篇学术论文,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要求在核心期刊或 SCI、EI 发表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要求在核心期刊、SSCI、CSSCI 或本学科认定的重点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成功获得1 项专利授权或受理。

(3)获“挑战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竞赛校级最高等次奖项或省级及以上奖项。

(4)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被省部级以上领导签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获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获“益苗计划”省级项目资助支持。

其他事项详见《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金种子课题、一般课题管理方法》(华师[2020]85号)(附件1)。若金种子课题不能取得上述至少1项目标成果,可作为一般课题参加结项验收,其项目需要提交变更申请表。

(三)学院提交材料

各学院于4月24日(周三)下午17:00前按照附件2中相应模板提交结项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并删除批注,按照附件2整理打包发送到邮箱:scnukdb@163.com,材料盖章、签名及手写意见需提供高清PDF版文件。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结题报告书:含结题报告封面(附件3-2、附件4-2)、结题申请表(附件3-3、附件4-3)、课题成果,课题成果可以是文本或实物,请按照课题成果(文本)格式要求(附件3-4、附件4-4)进行撰写。

2.结题证明材料:金种子课题若符合直接结题条件,需上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由学院负责审核)。

3.专家评审表(附件3-5、附件4-5):结题采取专家评审或答辩会形式,都需提交此表。

4.延期申请表(附件3-6、附件4-6)或终止申请表(附件3-7、附件4-7):未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的课题组须向学院提交延期申请表或者终止申请表。

5.变更申请表(附件3-8、附件4-8)在课题名称、负责人、成员、成员顺序、指导老师、课题类别、项目级别等重要信息上有所变更的课题组须提交变更申请表,变更申请表仅限中期审查和结题审查期间上交。

6.学院结题材料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9、附件4-9)。

7.学院结题总结(附件5):需标明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其中学院结题情况一览表(附件3-9、附件4-9)需提交纸质版至各校园校团委办公室。

 

(四)校团委复审与结题公示

6月份,校团委组织结项复审,重点加强对金种子课题研究成果的评估。确定验收结果后,在校团委网站等平台公示、公布,对验收通过的项目颁发结项证书。

 

三、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团委相关部门或校团委科调部。

联系人: 林石兰 020-85211037

石牌校园: 梁智永 13632233032,行政楼326校团委办公室

大学城校园: 尹 佳 19878584258,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

南海校园: 黄 昊 15913127208,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滨海校园: 陈厚儒 13750067708,南三栋208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金种子课题、一般课题管理办法(华师[2020]85号).pdf

附件2:电子材料上交模板.zip

附件3: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金种子课题结题附件.zip

附件4: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结题附件.zip

附件5: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金种子课题、一般课题结题小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