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挺膺担当,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广东省团内评选表彰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要求,团省委决定于2024年5月集中表彰 2023 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有关实施方法请参见附件1。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各单位及个人务必准确把握申报条件,详细条件请参见附件1中第三章《评选条件》。
(二)材料填写。各二级团组织在推报时一定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推荐申报各奖项个人与单位的汇总表(文件夹建立样板中“2023-2024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表内以往获得奖项请控制在5项、200字以内。其它各项材料请依据附件2中的申报注意事项及相关批注准确填写,否则不予接收。各项材料按荣誉类型分类,并按照汇总表中的申报顺序排序(申报对象要按照推荐顺序排序)。
(三)材料上交。电子版材料包括:汇总表、申报表、主要事迹材料、所获荣誉、团员年度志愿服务时长等证明材料,团干部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团组织换届证明材料等。详细请见附件2中各个奖项的申报材料清单。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请二级团组织以单位进行材料收集、审核、申报,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所有申报条件后须由团委书记在汇总表上电子签名确认(详见附件3文件夹建立模板),并于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17:30前依照我校“两红两优”文件夹建立样板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公邮,邮件标题格式为【学院名称+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材料】。
(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各二级团组织至多报2个,其中须含一名团(总)支书,其余每个荣誉类型各二级团组织至多报1个。要求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严明纪律、公开公正,仔细阅读通知和注意事项,严肃推报和评选程序。校团委将组织召开推荐评议会,择优向上级团组织推荐。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宁
电话:020-85211036
联系人:杨洋 程子和 陈庭杰 郑乐怡 甘世宽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团粤发〔2023〕1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团内评选表彰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申报工作的注意事项.docx
附件5:2023-2024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