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从严治团,紧密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开展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及团干部注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7日-12月17日
二、工作开展对象
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的对象为全体团员。全体团干部(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干部)要结合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年度团干部注册工作,并按照要求校验现任团内职务、团干部属性和所在团支部等信息。
三、年度团员教育评议
(一)评议程序
1.团员自我评价。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民主评议。学院应制定评级标准(标准样例请参照附件1,要求各板块占比须与附件1保持一致,具体细则可结合实际作出调整)。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每名团员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以支部为单位依据评级标准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3.确定结果。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团员建议评议等次,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表》以及《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具体文件以学院通知文件为准),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评议等次作为下一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二)结果录入与材料汇总
团支部确定各团员2023年度的评议等次后,由团支部书记将本支部的教育评议结果录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评议结果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团员,支部须填写“原因”说明理由。提交附件2、附件3的同时,支部书记须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上导出评议结果表格交至二级团委,二级团委审查合格后进行电子版的资料汇总存档。
(三)评议结果使用和处置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对各评议等次团员进行分层次处理。
1.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经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查批准后,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3.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
四、年度团籍注册
团支部录入教育评议结果后,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将通过“12355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向团员发送确认教育评议结果的消息,团员点击该消息即可进入团员年度团籍注册页面,核对教育评议结果、团员基本信息无误后,按页面提示进一步操作完成线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如团员对教育评议结果有异议或需要修改基本资料的,可与所在团支部联系核准修改后,再完成线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五、年度团干部注册
担任团内职务的团员,系统将在年度团籍注册页面同步显示团内职务详情,团员确认团干部信息无误后,点击“同意并进行年度注册”按钮完成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及团干部注册工作。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干部如不参加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所在团支部应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录入页面勾选“党员/预备党员不参加评议”,系统将通过“12355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向此类团干部推送年度注册消息,由团干部本人确认注册。团干部如对信息有异议,可联系录入团干部信息的团组织核准修改后,完成年度团干部注册工作。
六、工作要求
1. 请各二级团组织严格遵照本通知及相关附件,督促指导各团支部完成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及团干部注册工作。
2. 请于2023年12月17日前依托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全面完成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及团干部注册工作,如有工作困难,请及时联系校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联系人:张宁 电话:020-85211036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
联系人:侯容与 邮箱:scnuyouth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326室
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
联系人:劳茵茵 邮箱:scnutgw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C411室
佛山校区南海校园:
联系人:邹润隆 邮箱:nhtgwzzb@163.com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汕尾校区滨海校园:
联系人:曾南莹 邮箱:scnuswtgwzzb@163.com 地点:南3栋207室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