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选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2023-04-17 15:47:29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二级单位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巩固深化学生会改革和建设,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相关要求,拟定于2023年6月中下旬召开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规模

通过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民主选举,依据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1%的比例,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为303席,列席代表若干席,各二级单位团委书记、学生会指导老师作为列席代表出席。

二、名额分配

(一)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二级单位为选举单位,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每个代表团由二级单位学生会指导老师担任领队,建议由二级单位学生会代表担任团长。大会代表产生通过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民主选举产生,二级单位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二级单位学生会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具体名额见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建议表(详见附件1),单个选举单位不低于3名代表。

(二)为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名额分配应充分考虑代表的民族、年级、专业、性别,学校、各二级单位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

(三)各二级单位从正式代表中推荐2名常任代表候选人,建议1名是学生会工作人员,1名是优秀学生。

三、代表条件

(一)具有华南师范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五)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四、代表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五)听取、审议校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的其他报告。

五、代表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六、产生办法

以各二级单位学生会为选举单位,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分配名额建议表》(详见附件1)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大会代表。具体要求见代表选举工作流程指引(详见附件2)。

(一)各二级单位学生会进行第一轮征求推荐意见。基层团支部或班级要按照名额、条件、结构等要求,在综合本支部多数团员或本班级多数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酝酿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上报各二级单位学生会。

(二)各二级单位学生会根据团支部或班级提名情况,按照不少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三)各二级单位学生会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各支部或班级,征求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及团员或学生意见,由支部团员或班级学生再次酝酿提名,对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进行综合考察。

(四)各二级单位学生会根据第二轮征求团支部或班级意见、组织考察情况,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或多数学生的意见,按照不少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五)代表选举。各二级单位学生会召开本单位的学生代表会议,按照本单位的代表名额,在代表候选人中选出本单位出席学代会的代表,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报送校学生会。

(六)资格审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二级单位学生会的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交大会预备会议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后,代表资格即得到确认。

常任代表建议名单由大会筹备工作组根据二级单位推荐名单酝酿产生,经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七、工作安排

(一)请各二级单位学生会于4月28日(星期五)前确定正式代表、常任代表候选人及列席代表名单。经二级单位党团组织审核批准后,由二级单位学生会向校学生会报送《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详见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选举情况报告》(详见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名单》(详见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名单》(详见附件6)等材料。

(二)电子版请于4月28日(星期五)17:00前打包命名为“二级单位名称+代表推选”,并发送至校学生会办公邮箱:scnu_stuu38@163.com。

联系人:

欧阳溁,18028684262

杨骐榕,18307599612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1 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建议表.docx

附件2 代表选举工作流程指引.docx

附件3 正式代表登记表.docx

附件4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docx

附件5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代表团)名单.docx

附件6 列席代表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