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巩固深化学生会改革和建设,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相关要求,拟定于2023年6月中下旬召开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中下旬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及议程
(一)听取、审议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八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选举产生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九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四)向全体代表报告本次大会的提案整体情况。
三、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具有华南师范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代表构成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二级单位分布及本科生数量以及代表构成的广泛性来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
各二级单位学生会在选举产生代表时,名额应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学校、各二级单位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二级单位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三)产生办法
出席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团支部或班级推荐、二级单位学生会选举产生。代表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二级单位充分酝酿协商和无记名的差额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差额率要按照不少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来定。由各二级单位团委、学生会根据分配名额和有关要求,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充分讨论酝酿,院党委审核,对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公示,由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议,并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各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二级单位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四、学生会主席团的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构成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5名
(二)产生办法
本次选拔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单位学生会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经二级单位党组织同意,学校对参选人员的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等进行联合审核和遴选考察,遴选产生6-7名候选人,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工作能力及群众基础。候选人报学校党委确定后,召开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