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团省委关于结项验收的要求,我校将对 2021 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开展结项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整理并填写结项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粤财行[2019]182号)有关规定,结合《2021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标准》(附件1),填写《2021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和《2021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证明(样式)》(附件3),并将相关材料整理成册。
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一)论文成果
1.已刊发论文。须提交论文原刊复印件(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稿件录用通知(加盖公章)或论文在中国知网、维普、万方等数据库的查询结果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作者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且论文须标注“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或“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及项目编号。
2.已录用未刊发论文。须提交样稿或稿件录用通知(加盖公章)、论文原文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各类证明模板见附件3,下同)。论文作者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且论文须标注“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或“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及项目编号。
3.未投稿或未录用(在审或返修)论文。须提交论文原文或相关证明材料。
4.核心期刊证明。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论文,须提交稿件录用通知及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开具的核心期刊证明。
5.会议论文。发表在正式的学术交流会议的会议论文,须提交会议论文集相关页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正文页)或稿件录用通知(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团省委组织专家组判定是否可等同论文以及可等同的论文等级。
(二)专利成果
1.已授权专利。须提交电子专利证书等专利授权证明材料,以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均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
2.已受理未授权专利。须提交专利受理通知书等专利已受理证明材料,以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均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
3.已申请未受理专利。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实物成果
制作出实物成果的,须以照片等形式提交实物效果图或相关材料,并提供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开具的能说明该实物成果为本项目研究成果的证明。
(四)其他获奖成果
1.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奖团队成员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须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能证明获奖作品为本项目成果的证明。
2.被省部级以上领导签批的论文、被地市级政府采纳的论文,须提交被签批或被采纳的论文原件复印件,以及签批或采纳情况扫描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结项报告
各项目团队须提交一份《2021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2),经项目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提交至结项系统。
(六)资金使用情况证明
相关负责人在系统上如实填报项目的支出资金情况,并上传各项支出费用大额凭证、项目支出明细表及配套资金相关文件,文件上传要求如下:
1.大额凭证
由各项目经费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导出(操作详见附件4)。差旅会议费用以1000元为标准,仪器设备费用以2000元为标准,科研业务费用、实验材料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专家咨询费用及其他支出费用以资助金额的10%为标准,标准线及以上的单项支出均须提交包括报销凭证(报销单)和发票凭证复印件。如所有支出均未达到标准线,则须提交两张项目单项支出金额最大的发票凭证复印件。
2.项目资金支出材料
(1)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各项目经费负责人(或指导老师)从学校财务系统导出项目的资金支出Excel明细表(操作详见附件4)。明细表须包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
(2)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表:各学院团委须对本院各项目的资金支出进度、剩余资金额度、资金支出率、大额凭证进行统计,填写附件5并盖章。
(七)项目团队成员材料
1.项目团队成员个人总结
项目团队成员(含负责人)须每人提交一篇个人总结,总结项目研究过程中的体验、感想和收获等,可配以照片进行记录。题目自拟,字数不限。团省委将择优进行展示。
2.项目团队成员发展情况
项目团队成员(含负责人)须在结项报告中相应位置填写团队成员的(预)毕业年份及毕业去向、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
(八)项目宣传展板
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团队制作项目宣传电子展板。团省委将在结项工作完成后,遴选优秀展板作品举行线下巡展,或通过团省委学校部官网、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示。电子展板具体样式、收集事宜另行通知。
二、材料审查
由学院团委把关,参照附件1及证明材料要求,开展本院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对相关材料(附件3、附件5)加盖学院团委公章。由校团委对材料进行复核。
三、推进步骤与材料提交
(一)人员信息确认
3月15日17:00前,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gd.kejichuangxin.net),参照《平台操作指南》(详见系统申报入口——文件指南),确认人员信息。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更换项目人员的,由项目团队在结项系统上提交修改申请。学院团委收集经项目人员逐一签字确认的《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成员变动申请表》或《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指导老师变动申请表》(可于结项认定界面下载)的 PDF 扫描件及佐证材料后在指导老师签名一栏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发送至校团委科调部邮箱:scnukejibu@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学院+2021攀登计划人员变更申请”)。
3月17日,校团委将审核通过并盖章的人员变动申请表扫描件返还学院,由学院返还至项目成员。
3月20日前,有人员变动的项目根据系统提示,将校团委返还的材料依次上传,完成人员变动申请。
(二)结项材料的审核与提交
4月8日17:00前,学院团委完成院内材料审核,统一将纸质版材料(附件2、3、资金使用情况证明、项目团队成员材料及其它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各校区校团委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扫描件至校团委科调部邮箱: scnukejibu@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学院+2021攀登计划结项材料”)。
4月15日前,校团委将审核通过并盖章的材料返还学院,由学院返还至项目成员。
4月18日前,各项目通过结项认定界面进入项目详情,依次填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成果(含论文、专利等用以结项的成果详情及相应证明材料),并依次提交经校团委复核后的项目结项报告、团队成员个人总结、结项证明材料等。完成上述操作后,于结项系统导出下载《2021 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表》。
4月21日17:00前,各学院团委收集《2021 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表》,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校团委科调部邮箱:scnukejibu@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学院+2021攀登计划结项认定表”),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各校区校团委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校团委联系。
校团委联系人:丁旋 020-85211037
石牌 校园:江楠 15915909290 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园:王嘉远 15914517660 行政楼C411室
南海 校园:金鑫 17304499001 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
附件1.2021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标准.docx
附件2.2021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报告.docx
附件3. 2021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证明.docx
附件5.2021 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支出进度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