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和“广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2023-01-29 11:39:54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团中央组织部发布《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指引》《“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有关要求,学校开展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报工作以及第二十五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一)个人奖项评选条件为:

1.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2.户籍在广东省或在广东省学习、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3.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风端正,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4.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5.申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需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级以上荣誉;申报“广东青年五四奖章”需近两年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荣誉。

(二)集体奖项评选条件为:

1.集体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集体成员中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3.集体成员的主体为在广东省工作或生活的青年。

4.申报集体应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或在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二、有关要求

(一)积极推报人选。各二级团组织根据人选条件,可推报1名个人和1个集体参评“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未入围推荐人选将视情况纳入“广东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无需重复推报“广东青年五四奖章”),1名个人和1个集体参评“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在考察推荐人选的过程中,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要突出基层导向,注重挖掘和推荐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代表;要重点关注社会组织青年、留学归国青年、新媒体从业青年、非公企业青年、“双创”青年、新生代产业工人、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领域青年群体,努力推选出受到团员青年广泛认可、有血有肉、可学可比的青年(集体)典型。

(二)严格落实要求。各二级团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要督促各级团组织积极协调申报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出具意见等程序性工作,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得额外增加申报人选负担。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相应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方面意见,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此外,往届获奖者中如有需要撤销五四奖章的情形,请予以排查并及时向校团委报告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二级团组织要将五四奖章品牌作为青年政治引领的重要载体,要将思想教育、价值塑造贯穿评选表彰宣传的全过程。加强对获奖者优秀事迹的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鲜活、深入基层的事迹分享活动,集中展示新时代广东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引导全省广大团员青年担当作为,营造崇尚标杆、学习标杆、争当标杆的浓厚氛围。

(四)关于时间安排。

1.申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集体)相关材料电子版须在2月5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校团委,纸质版材料待通知入围后再提交

2.申报“广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集体)的相关材料电子版须在2月19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按要求报到校团委。其中,电子版材料(附件2)须通过线上系统提交(确认推荐人选后登陆系统申报)。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广东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所需电子版材料及有关具体要求,请参考附件。

 

联系人:丁旋

联系电话:020-85211037

电子邮箱:scnudxcxcb@163.com

地址:广州校区石牌校园行政楼325室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月29日    

 

附件1-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与相关要求.rar

附件2-第二十五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与相关要求.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