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团中央决定,在2023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22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有关事项参见《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附件一)及申报评选工作指引(附件二)。
请各二级团组织于2月3日(星期五)17:30前依照文件夹样板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石牌校园组织部工作邮箱(scnuyouthzzb@163.com)。电子版材料包括:(1)汇总表;(2)公示无异议材料;(3)推荐对象申报材料(申报表、证明材料和照片);(4)提请撤销荣誉情况表。各项材料请按荣誉类型分类,并按照汇总表中的申报顺序排序(申报对象要按照推荐顺序排序)。
各二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明确具体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择优推荐,确保人选过硬。校团委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将进行评议,择优向上级团组织进行推荐。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吴蓉 电话:020-85211036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
联系人:刘良可 邮箱:scnuyouthzzb@163.com
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
联系人:叶丛榕 邮箱:scnutgwzzb@163.com
佛山校区南海校园:
联系人:任春蒨 邮箱:nhtgwzzb@163.com
汕尾校区滨海校园:
联系人:施佳惠 邮箱:scnuswtgwzzb@163.com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月27日
附件二:关于印发《“全国五四红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青团部申报评选工作指引(2023年)》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