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2022-12-02 15:03:00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我校青年中入脑入心,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贡献青春力量,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对标先进、查找差距、激发团员青年责任担当,现将2022年度“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2年12月

二、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三、开展对象

全体共青团员(含2022年新发展团员)。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

四、具体流程

(一)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篇目和内容: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报告(重点);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③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④《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二)撰写发言材料

团员要联系自己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分享体会、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 2/3。 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①唱团歌;②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特别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③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交流心得体会,分析思想道德和学习工作方面的不足及努力方向;④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⑤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讲话;⑥重温入团誓词。

五、工作要求

1. 严格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

2. 创新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3. 做好记录。请于12月10日前完成组织生活会并依托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全面完成教育实践录入工作。如有工作困难,请及时联系校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联系人:吴 蓉  电话:020-85211036

石牌校区:

联系人:刘良可  邮箱:scnuyouth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

联系人:叶丛榕  邮箱:scnutgw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

联系人:任春蒨  邮箱:nhtgwzzb@163.com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0室

汕尾校区:

联系人:施佳惠  邮箱:scnuswtgwzzb@163.com  地点:南3栋207室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