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和《华南师范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华师党委〔2017〕23号)有关精神,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校团委现面向全校选拔2022-2023学年校团委学生兼职团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
校团委学生兼职团干(含学生兼职副书记)若干名
二、选拔岗位任期
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
三、选拔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主要面向研究生、2019级本科生(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科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选拔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共青团工作经验或担任过主要学生工作;
(三)每周至少有3个单位时间参与学生工作;
(四)熟悉团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协调管理能力、活动组织能力和工作执行能力;
(五)具有较好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完成日常办公事务工作。
五、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有意应聘的同学可由组织推荐或自荐,按要求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1)及撰写一份主题为“新时期高校共青团工作应如何开展”的文字材料(800字以内)。本次报名仅需要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压缩包应包含:报名表word、报名表盖章扫描pdf、奖项佐证材料和一览表(见附件2);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学生兼职团干”。
组织推荐的需要在报名表上注明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自荐的需要所在学院提供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并加盖公章,应聘者所填材料必须属实。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9日(星期四)下午5:00。
(二)面试
校团委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初步遴选,择优通知人选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拟录用
校团委根据报名者面试表现,并结合考察情况(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状况、学习成绩情况、现实表现和群众基础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试用及录用
拟录用者需经为期一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后,考核结果优秀者将被正式录用,择期发文公布任用名单。
联系人:陈锦泉 电话:020-85211036
石牌校区:
联系人:黄嘉琪 邮箱:scnutwbgs@126.com 地点: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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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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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