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年审及评优的通知

2022-05-20 15:27:53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校级社团: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调动学生社团活动积极性,现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并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优秀学生社团个人及单位,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年度审核

所有校级学生社团必须参与社团年审工作,填写并上交《2021-2022学年学生社团成长手册》,年审内容为20215月至今

未通过社团年审的社团将取消优秀学生社团个人及单位的评优资格,并进行3至6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

二、表彰项目及参评条件

(一)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参评对象为各校级学生社团干部(含干事)

2.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开展社团活动,配合校团委工作

3.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所在学生社团的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4.在校期间无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处分情况

5.入学以来的专业绩点在3.0以上且专业排名在前50%,无重修挂科记录。

(二)优秀学生社团

1.能够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具有一定的思想引领性

2.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运行顺畅、财务清楚

3.社团活动丰富健康,特色鲜明,符合宗旨,宣传工作及时到位

4.具有自身特色的品牌活动,社团育人效果显著。

(三)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1.参评对象为社团现任指导教师且为我校在岗教师。

2.关心社团的发展,指导社团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

3.指导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参加各种竞赛及活动,开展积极向上社团活动

4.了解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正当权益

5.关心社团成员成长,指导社团做好社团考核及各种评优工作。

(四)优秀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

1.参评对象为社团现任业务指导单位

2.关心社团的发展,为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及监督指导,教育管理社团成员。

3.认真负责地对社团日常活动进行监督与指导

4.了解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正当权益,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三、评选表彰程序

各校级社团根据申报奖项的基本条件,填写相应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提交至校团委。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名额按各校级社团干部人数进行计算,10人以下为1个申报名额,11-20人为2个申报名额,20人以上为3个申报名额“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优秀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可各申报一项

组织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优秀学生社团个人和单位名单。

四、材料提交

各校级社团按实际情况填写社团成长手册(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对应申报表(附件3-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绩点证明、获奖证明等,将电子版于5月3112:00前发送至社团部公邮,邮件命名为“校区+社团名称+社团年审评优材料”,盖章纸质版于5月3117:00前提交至各校区校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

石牌校区:何明华  电话:13610076308  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童书德  电话:13543147543  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范箫扬  电话:15119033354  活动中心113室

 

电子邮箱:

spxtwstb@163.com(石牌校区)

scnustb@163.com(大学城校区)

scnuxtwstgzb@126.com(南海校区)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520


附件1-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