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办好民生实事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团省委联合省委农办、省教育厅等单位共同实施西部计划广东地方项目“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以下简称“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并参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模式,面向具有研究生推免工作资格或硕士学位授予点的“双一流”高校以及省部属高校,计划招募选派一批具备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或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安排到广东省内欠发达地区中小学开展支教志愿服务。结合《华南师范大学助力广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1+N”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团省委、华南师范大学拟共同组建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汕尾分队(以下简称“华师研支团汕尾分队”),在汕尾市县级以下中小学从事基础教育相关工作,助力提升当地教育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已确认保研至本校的2022届本科生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汕尾市县级以下中小学开展为期1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以及基层青年工作等。参与项目的志愿者纳入“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乡村教育服务岗统一管理。
二、服务单位、岗位需求
为集中发挥我校研支团的力量,加强团队的自我管理、确保志愿者的安全,研支团汕尾分队志愿者将会统一安排在汕尾市县级以下中小学,岗位设置具体以服务单位需求为准。
三、服务时间
2022年8月-2023年7月
四、志愿者选拔
(一)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理想信念坚定,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4)同等条件下,具有校级青马班经历者优先考虑。
2.纪律作风好
(1)时间观念强。参加集会、集体活动、上课等无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
(2)令行禁止。奉公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背信违约、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3.学业素质好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较好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2)普通话水平较高,能流利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和教学。
(3)基本掌握中小学教学理论及教学技能,能独立开展教学工作。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学生优先。
4.工作能力好
(1)具备一定的社会交往能力,能从容进行人际交流与协调;具备一定的工作及活动组织能力,能独立开展团队工作、社区工作。有学生工作经验和志愿服务经历的学生优先。
(2)具备乐观的人生态度、自信的心理状态和坚韧的意志品质。
(二)选拔流程、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时间 | 推荐程序 | 工作要求或说明 |
4月29日前 | 宣传动员 | 各学院充分动员已确认保研至本校的2022届本科生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自愿报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汕尾分队志愿者选拔。 |
5月6日前 | 组织报名 | 符合条件的学生了解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汕尾分队的有关事宜,充分征询家长和导师意见后,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经学生本人、家长和导师签字同意后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汕尾分队志愿者申请表》(附件1); 2.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2); 3.《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汕尾分队志愿者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 4.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
5月9日前 | 学院初审 | 1.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的政治素养、纪律作风、学业素质、工作能力等进行审核,出具二级学院党委考察意见(附件1、附件5),填写《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4),推荐符合条件者并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排序上报学校复审。 2.学院汇总报名材料,统一命名“*学院+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汕尾分队报名材料”于2022年5月9日(周一)16:00前将材料word版本和PDF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至scnuyanzhituan@163.com,纸质版提交至各校区团委办公室。逾期不候,不接受报名者个人单独提交材料。 |
5月-6月 | 学校复审 人选公示 岗前培训 |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参加面试考核、体检、心理评估等,确定初拟候选人名单(含候补),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学校公布入选志愿者名单。志愿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活动。 |
8月 | 上岗服务 | 志愿者上岗服务。 |
四、政策保障
(一)志愿服务期间,由学校研究生院、教务处等有关单位统一在符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内,在办理保留学籍休学手续等方面为有需求的志愿者给予支持。
(二)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山区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县级项目办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和餐饮便利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三)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参与项目志愿者与“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志愿者享有同等优惠政策。
五、其他说明
(一)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通过学校项目办组织的体检,按照团中央“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实施。
(二)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须向学生说明并要求学生须经认真慎重考虑后提出申请。
联系人:吴蓉、陈树青,联系电话: 020-85211036
石牌校区:行政楼325校团委办公室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
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5团工委办公室
汕尾校区:南3栋207室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