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了在建团百年之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团中央决定,在2022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21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有关事项通知参见申报评选工作指引(附件2)。
根据有关要求,现对“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材料注意事项补充如下:在“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材料清单第5点,要求报送“申报人讲授的团课微视频”,该团课视频的录制时间截至2月22日中午12:00前,要求画面稳定,图像清楚,声音清晰,背景有共青团元素。
请各二级团组织于2月22日(星期二)12:00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单位和个人事迹材料(2000 字以内)、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一式 2 份)、申报名单汇总表、所获荣誉奖项等证明材料的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材料上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25校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组织部工作邮箱(scnuyouthzzb@163.com)。
请各二级团组织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确保人选过硬,相关具体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见附件。校团委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将进行评议,择优向上级团组织进行推荐。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宁 电话:020-85211037
邮箱:scnuyouthzzb@163.com
附件二:“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评选工作指引.pdf
附件三: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pdf
附件四:申报表、申报汇总表、申报注意事项、填写规范.docx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