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九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 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港澳台侨生、留学生专场的通知

2021-11-10 20:16:48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进一步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引导和激励我校港澳台侨学生及留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加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社会化能力,根据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决定举办第九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港澳台侨生、留学生专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补充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项目负责人必须为2021年11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港澳台侨学生或者留学生。其他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作为成员参加本届赛事。

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其中,港澳台侨大学生参赛项目和外国留学生参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广东学籍的港澳台侨学生或者在粤外国留学生,且团队成员中广东学籍的港澳台侨学生或者在粤外国留学生人数须占团队总成员数的50%以上

已提交作品参加第九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同学,不可重复参加此次专项赛。

三、竞赛内容

本届竞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等五个组别。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分为人工智能组、网络信息组、生命科学与医药组、新材料组、新能源组;

——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分为农林牧渔组、电子商务组、旅游休闲组;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分为政务服务组、金融服务组、消费生活组、医疗服务组、教育培训组、交通物流组;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分为环境治理组、可持续资源开发组、生态环保组、清洁能源应用组;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分为文化创意与工艺设计组、体育竟技组、文化交流组、经济与贸易组。

四、参赛项目基本要求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已获往届“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业竞赛省级以上奖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可参与本次竞赛。

每个团队或个人只能申报1件作品(含主要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如团队或个人多报作品,将取消该团队或该个人所在团队的全部参赛资格。

五、参赛形式

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鼓励不同知识结构、专业背景、学历层次的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自由组队,每个团队必须确定团队负责人1人,且每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赛道(组别),不得多报兼报。如经校团委会审查参赛资格不符,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所在学院不得补报替换项目。

以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六、学时认定

大赛为学校本科非正式课程支持项目之一。参赛项目在认真研讨打磨的基础上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核、提交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和网评版PPT等材料后,项目负责人视为修读该门非正式课程,可获得6个学习小时数认定;参赛项目推荐参加省赛后,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均视为修读该门非正式课程,可获得6个学习小时数认定。

七、推进步骤

本次大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2021年11月30日前,各学院汇总并提交参赛团队材料。

(二)2021年12月,学校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2021年2月,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八、作品申报

(一)学院择优推荐作品;

(二)各参赛团队填写《项目申报表》,提交网评版PPT、商业计划书(含相关佐证材料),其中: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

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要求规定的在校学生的项目,需提交相应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或预期成效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各参赛团队向学院团委提交《项目申报表》、网评版PPT(转成PDF格式)、商业计划书(含相关佐证材料,转成PDF格式)、承诺书、在校在籍的港澳台侨学生或者留学生身份证明,由学院团委汇总后交校团委。同时,参赛团队负责人需登陆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sp.scnu.edu.cn),在“智慧团建——科技项目申报”栏目中进行相应的电子申报。

请各学院团委汇总填写《学院参赛项目汇总表》并盖学院公章,于11月30日(周二)下午17:00前交各校区校团委办公室;连同各参赛团队《项目申报表》、网评版PPT、商业计划书(含相关佐证材料)、承诺书、在校在籍的港澳台侨学生或者留学生身份证明等电子版材料(PDF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scnukejibu@126.com。注:仅汇总表需提交原件,其他提交电子材料即可,其中项目申报表需加盖公章后扫描。

九、其他要求

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 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保证该项目在研究过程中未对所研究动植物的繁衍、生长产生不利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联系人:

丁旋、张思慧  020-85211036  

石牌校区:林石兰 15622330231,行政楼326校团委办室

大学城校区:王佳宁 15622111271,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室

南海校区:邹晓媚18813790820,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附件1:第九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第九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第九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学生作品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第九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港澳台侨生和留学生专场网申指南.docx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