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二级学院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10-20 15:49:13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二级学院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集中开展2021年度二级学院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负责人

二、考核时间与方式

2021年12月,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

 校团委根据团工作重点和学校实际,确定年度主要工作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聚焦落实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述职评议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包括“青年大学习”“灯塔工程”“青马工程”“团干讲党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青网计划”等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2.加强团的基层建设“命脉工程”推进情况。包括团员发展工作,“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团员评议等基础团务工作、“推优”入党等开展情况;团干部教育培训、选优配强、从严管理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阵地建设等情况。

3.联系服务青少年及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情况。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创新创业、法律援助、校园文化等在青年成长成才中能发挥团组织联系服务青年职能的相关工作落实开展情况。

4.围绕党政中心、提升大局贡献度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广东实现总定位总目标,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开展“两帮两促”助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及高质量发展、“双区”驱动建设、参与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基层社会治理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志愿服务情况。 

5.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包括贯彻“党管青年”原则、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带团建”落实情况;团学改革及学生社团管理情况等。

四、考核流程

1.2021年12月中旬,各二级学院团组织向校团委提交述职报告,二级学院团组织负责人要围绕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对本级团组织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2021年12月中下旬,校团委对各二级学院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深入团员青年了解情况,团员青年满意度应作为评议结果的重要参考。

3.2021年12月下旬,校团委视情况组织开展二级学院团组织书记现场述职评议。

4.校团委根据考核、述职评议、青年满意度和日常掌握情况,对各二级学院团组织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一般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后,校团委向各学院党委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要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校团委将进行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列入下一年度述职评议内容。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团,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抓好团内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将党的青年工作在基层落实落地落细为目标要求,做好述职评议考核相关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团委要在学院党委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和本通知要求,有序组织和开展好述职评议考核。

3.加强宣传引导。述职评议考核是贯彻团内民主集中制、落实团务公开的重要体现。各级团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对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切实提高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效性。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