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团十八届二中全会工作部署,根据团中央《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高校共青团改革自评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共青团改革自评情况向全校师生公示,有关内容如下:
1.华南师范大学共青团改革自评评分表(附件1);
2.华南师范大学共青团改革自评报告(附件2)。
以上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可用书面形式或直接向团省委、校团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并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期为3天。
团省委监督举报邮箱:tsw_jiwei@gd.gov.cn
校团委监督举报邮箱: scnutwbgs@126.com
联系人:张宁 85211037,向娟 85213072。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